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7 14:48

(中央社记者黄旭升新北27日电)新北市郑姓男子去年趁女友表妹在住处和室房熟睡之际,猥亵得逞。因迟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新北地院认为郑男无悔意,日前依乘机猥亵罪判刑8月,可上诉。

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表示,被告郑男与女友及女友的表妹,住在新北市某行政区的住处。基于乘机猥亵之犯意,于112年2月,趁被害人在和室房内熟睡,不能抗拒之际,猥亵得逞。

警方据报约询郑男,移送检方。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经检察官侦结,去年提起公诉。

判决书表示,被告在警询时坦承犯行,在检察官侦查中又改口否认犯行,于法院审理时,郑男曾表达愿以新台币10万元赔偿受害女子,但经法院安排调解时,郑男又未达成和解,表示将待法院判决后调解。

法官认为郑男并无悔意,日前依其犯罪动机、经济状况,以触犯乘机猥亵罪,判刑8月,可上诉。(编辑:李锡璋)11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