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7 17:10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27日电)嘉义县调查站蔡姓调查官被控诈欺及利用公务系统查询他人个资,嘉院判处1年3月徒刑,缓刑4年。调查局今天表示,对蔡男记1大过处分,并调离办案职务,绝不姑息护短。

嘉义地方法院判决指出,蔡姓调查官购买苏姓男子的权利车,因车籍资料仍是苏男,自民国104年至109年间,蔡男获得免缴高速公路通行费、开放式公有路边停车费、此车辆违规交通罚单等利益,共计新台币12万余元。

此外,蔡男于107年间透过调查局资料库,涉嫌非法搜集苏男车籍资料、前科素行等个人资料,案经嘉义地检署依诈欺得利、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依法提起公诉。

嘉院审酌蔡男犯后坦承犯行,尚见悔悟,并缴回犯罪所得,日前判处蔡男有期徒刑1年3月,缓刑4年,须向公库支付36万元,并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

法务部调查局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本案为调查局109年间主动调查发现,依程序报请检察官指挥,并发交南部地区机动工作站侦办。

调查局表示,已依检察官侦查结果完成行政调查,已召开考绩委员会对蔡男记1大过处分,并已调离办案职务,要求全体调查人员恪遵法令,廉洁自持,若有违犯法纪情事,查办到底,绝不姑息养奸。(编辑:方沛清)11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