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9 12:22

(中央社记者张已亷高雄29日电)王姓女子21年前因毒品案被通缉,冒用父亲看护杨女身分重办护照及身分证,躲避查缉并出境39次。经外交部人员察觉有异遭函送,高雄地院依违反护照条例等罪判王女3年,可上诉。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发现,王女自民国92年6月起至110年10月间因毒品案遭通缉、禁止出国,透过杨姓女子分别于92年、102年2次委托旅行社人员代办护照。直到前年遭外交部南部办事处人员比对护照照片及身分影像资料察觉有异遭函送侦办。

法官审酌,王女明知遭通缉,仍持冒用他人身分护照出入境,期间长达数年、出境次数多达39次,妨害护照管理、使用正确性,扰乱国际往来秩序,又得脱免因毒品案原应入监执行8年6月有期徒刑,恶性实属重大,依禁止出国处分而出国、冒名使用他人护照等罪,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对杨女依交付护照供冒名使用罪,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至于杨女95年持王女证件照至户政机关申办自己身分证供对方使用部分,判决书指出,因当时没有户籍法第75条第3项「意图供冒用身分使用,而伪造、变造国民身分证」刑责,基于罪刑法定主义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判杨女无罪。(编辑:孙承武)11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