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9 12:58
国民党立委黄建宾(左起)、吴宗宪、牛煦庭、游颢29日共同举行记者会,提出劳动基准法7大修正,包含「试用期法制化」、「自愿离职强迫禁止」、「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发给义务」、 「欠薪通报义务」、「欠薪得强制执行」、「休假召回成本补偿」及「天灾劳工退避权」等制度。中央社记者赵世勋摄  113年4月29日国民党立委黄建宾(左起)、吴宗宪、牛煦庭、游颢29日共同举行记者会,提出劳动基准法7大修正,包含「试用期法制化」、「自愿离职强迫禁止」、「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发给义务」、 「欠薪通报义务」、「欠薪得强制执行」、「休假召回成本补偿」及「天灾劳工退避权」等制度。中央社记者赵世勋摄 113年4月29日

(中央社记者范正祥台北29日电)国民党立委牛煦庭等人今天共同提出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法案内容涵盖入职、在职、离职等各项劳动权益,聚焦7大修正概念,包括雇主于劳工休假时紧急召回出勤,雇主须负担召回劳工的交通费等额外成本,包含车票、机票及其他支出。

劳动节将至,国民党立委牛煦庭、吴宗宪、黄建宾、游颢今天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公布共同领衔提出的劳基法修法版本,主张针对劳工试用期法制化、不得拒绝发给非自愿离职证明书、雇主强迫或诱骗劳工签署自愿离职书将处罚锾、雇主欠薪通报义务、雇主欠薪得强制执行、休假召回成本补偿、天灾退避权等制度进行修正。

牛煦庭表示,现行劳基法针对劳工试用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导致有些雇主利用试用期占劳工便宜,因此修正草案,主张建立试用期法制化,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雇主必须在试用期提供劳工职训,帮助劳工适应职场。

吴宗宪指出,现行劳基法条文有许多地方待改进,例如雇主不想支付资遣费,可能会用强迫或诱骗方式,要劳工签自愿离职书,劳工一旦签署,未来如果想走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其实很难站得住脚;或是离职时劳资双方不欢而散,雇主经常会故意不给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导致劳工无法请领失业给付,失业给付看得到领不到。

他说,修正草案禁止雇主强迫或诱骗劳工签属自愿离职书,违者处新台币30万元至150万元罚锾;如果劳工非自愿离职,雇主也不可拒绝发给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游颢表示,按期给付工资是劳工的基本生活权,为保障劳工薪资,解决雇主恶意欠薪及恶性倒闭,导致劳工领不到工资的问题,修正草案主张雇主不仅有未按时给付薪资的通报义务,法案也赋予主管机关在雇主欠薪时,有强制执行的法源依据。

黄建宾指出,为了劳工日常的权益,这次提出的修法版本要求,雇主于劳工休假时紧急召回出勤,雇主须负担召回劳工的交通费等额外成本,包含车票、机票及其他支出,避免雇主滥用紧急召回,让劳工能够放心安排假期活动。另外,新增天灾退避权,当出现天灾导致劳工通勤有危险性时,劳工可以拒绝出勤,保障劳工权益。

牛煦庭表示,这次修法范围涵盖入职、在职、离职等各个劳动阶段,通过后可望提升劳工权益保障;未来法案付委审查后,将积极联系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召委协助排审法案,尽早审查、尽早通过。(编辑:谢佳珍)11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