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9 20:35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潘姿羽台北29日电)寿险业7成资金投资海外,较少投入国内公建及社宅,原因卡在缺少适配案源。国发会初步盘点可引导寿险业投资公建标的,包括再生水、海水淡化厂及医院等均入列,并在今天邀财政部、内政部及金管会开会交换意见。

有关官员指出,目前尚无寿险业投资再生水及海水淡化厂案例,但未抵触法规,若有适配案源,寿险业即可评估投资,并无问题。医院方面,虽然过往产、寿险业亦曾表达想投资医疗事业意愿,但卫福部未允许营利事业成立医疗财团法人,且财团法人为捐助出资,并无法回馈收益,不属「投资」范畴,要让寿险业得以投资医院,难度颇高。

国发会今天上午邀集财政部、内政部及金管会3大部会,讨论如何引导寿险资金投资国内公共建设及社会住宅。

据了解,考量促参案源须具备一定规模、风险低、具长期固定收益等特性,国发会有初步盘点可引导寿险业资金投资标的建议名单,在今天会议上交换意见。其中包括再生水、海水淡化厂、污水下水道系统、医院、会展中心、文化场馆、运动场馆及铁路、捷运建设等。配合桃竹苗大矽谷推动方案,推动寿险资金投资新设科学园区,亦是讨论方向之一。

有关官员晚间提到,目前已有保险业投资污水下水道系统,至于再生水、海水淡化厂、会展中心、文化场馆、运动场馆及铁路、捷运建设,均符合保险业现行可投资范畴,只要可落入法规规定保险业公共投资范围,有适合案源,寿险业即可评估投资。

官员说,过去亦有保险业投资产业园区,新设科学园区属于政府核定的工业区或区域开发计划,虽不符公共建设定义,但保险业可走专案运用规定投资。主要仅医院方面,不仅卫福部未允许营利事业成立医疗财团法人,加上财团法人为捐助出资,也不属于投资。

据转述,金管会在今天会议上主要表达3点意见,首先是保险业资金来自保户,资金运用应注意收益性、流动性及安全性,并由保险业者综合评估成本效益后,选择具合理期间、报酬率及符合风险控管考量的投资标的。

依现行规定,保险业已可依专案运用、不动产及有价证券等多元管道投资公共建设,金管会近期亦持续检讨修正法规,并已在2021年5月修正保险法第146条之5,将保险业派任公共及社会福利事业董监事席次比例限制放宽,引导鼓励保险业投资公建。

其次,保险业现行对于促参案件、电力设施、焚化炉、观光休闲、都市更新、产业园区等类型公共建设,均已有投资实例。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2023年底止,保险业办理配合政府政策的公共投资规模达新台币552亿元,以不动产地上权形式办理公共投资规模达2702亿元,以有价证券投资公共建设规模达1846亿元。

第3,保险业依现行规定投资公共建设尚无法规窒碍之处,主要卡关点在于是否有适配保险业投资的案源,若国内有更多适合的公建案源或公建证券化标的可供保险业评估投资,将有助引导保险业资金投资国内公建,金管会对此亦相当乐见。

另一方面,今天会议亦讨论到是否可扩大国内永续债券发行规模,负责办理都更社宅的内政部辖下住都中心,有发行永续发展债筹资意愿,但因住都中心为内政部设立的行政法人,法律位阶是否可发永续债筹资,尚待厘清,若行政法人确定可发永续债,金管会可配合调适法规,届时亦可增加国内投资标的选择。(编辑:林兴盟)11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