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9 21:56

(中央社记者林敬殷台北29日电)艺人黄子佼被查获持有儿少性影像,仅以缓起诉处分,引发社会哗然,立委火速提修法,盼尽速完成立法,遏止歪风。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逐条审查朝野立委的修法版本,立委及行政部门对于条文无共识,条文均被保留,5月1日继续讨论。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审查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法重点包括提高刑责、新增支付对价观览刑责、简化封网流程等。

针对黄子佼事件后,朝野立委均在第2条部分,增列性剥削的不同行为态样,卫福部统整朝野立委版本后,在第1项第3款增列「重制」、「持有」、「支付对价观览」。

不过,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表示,卫福部建议的「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条文文字,不够简洁也过于冗长,一旦检察官起诉或法官判决,恐造成创作者无端被牵扯的困扰,因此他主张界定范围应按照大法官释宪文的意旨标定清楚,将判断标准直接入法,建议以「性图画影音物品」取代。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则指出,去年大修漏了支付对价观览的部分,这次框定的图画,是否还有挂万漏一的可能。另有民进党立委黄秀芳也询问,共犯的定义涵盖到哪里。

黄国昌提到,有的立委著重在行为态样,有些则在保护的个体对象,不如条文先保留,等到后面条文审完后,再回头来确认性剥削的态样,讨论较合乎逻辑。

卫环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赞同黄国昌建议,裁定条文保留。

接下来在第3条部分,新增性影像在网路存放设立单一求助平台,设立性影像处理中心,受理申诉、咨询、查察,通知网路业者限制浏览或移除性影像,以及其他性影像防制相关业务;司法警察、检察官得运用科技技术方式,于网路巡查涉儿少性影像犯罪嫌疑情事,网路业者不得拒绝、妨碍或规避。

朝野立委对于性影像处理中心的授权、公权力行使,与后面的法条是否衡平,存有疑虑。

此外,法务部及警政署列席官员则对于主动网路巡查,质疑是行政作为,还是侦查犯罪行为,又或是精准办案,还是大海捞针,必须有所厘清。

卫福部长薛瑞元回应,卫福部可以把工作接下来,但需要其他部会技术上支援。不过,他也同意立委建议,应与法务及警政单位讨论,厘清权责、分工及内容职掌。

由于立委对于条文涉及层面及牵涉法条不一,因此,条文最后也先保留,留待5月1日继续讨论。(编辑:苏龙麒、张若瑶)11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