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 首页头条 ( ) • 2024-04-30 13:51

4月30日,在五一劳动节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中获悉,上海一案例入选,该案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厉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在该案中,厉某等人共同设立上海杰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司公司),雇佣朱某等人从事餐饮服务工作。2020年5月起,杰司公司拖欠朱某等15名员工两个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朱某等人向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虹口区人社局)投诉,该局受理后多次要求厉某等人配合解决问题,但厉某等人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场。

2021年8月16日,杰司公司至上海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虹口区市场局)注销登记。2021年8月17日,虹口区人社局不知公司已注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杰司公司补发工资,后于2022年11月3日重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杰司公司原股东厉某等人于2022年11月19日前支付拖欠工资,厉某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拒不支付。

2022年12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监督虹口区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2023年4月,厉某在家属的帮助下支付全部拖欠工资,并自愿认罪认罚。2023年8月,虹口区检察院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厉某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表现,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理本案时,检察机关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履职:

1.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22年9月,朱某等15名被杰司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至虹口区检察院反映被欠薪情况。控告申诉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共同研商,认为杰司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厉某等人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遂与区人社局召开联席会议,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并建议区人社局向虹口区公安分局移送犯罪线索。在虹口区检察院的督促下,虹口区公安分局于2022年12月19日决定立案侦查。

2. 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和不起诉。虹口区公安分局立案后,厉某主动投案,但以股东之间有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虹口区公安局决定对厉某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虹口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全面听取被拖欠工资员工的意见、厉某的供述及辩解,充分释法说理,开展认罪认罚教育,告知厉某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不能对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追责。后厉某在家属的协助下全额支付拖欠工资,相关纠纷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综合厉某经释法说理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履行义务、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依法对厉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3.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发现,涉案农民工多以临时务工为主、收入微薄、家庭生活困难,且临近传统春节假日,为帮助涉案农民工渡过难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累计向符合条件的24名困难农民工,发放救助金共计人民币18.2万元。

4. 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推行业主管单位堵漏建制实现诉源治理。针对杰司公司利用制度漏洞注销登记逃避处罚的问题,虹口区检察院分别向虹口区人社局、市场局制发检察建议,与虹口区人社局、区市场局会签《关于建立涉劳动纠纷案件行政监管与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建构“企业恶意注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模型”,完善涉劳动纠纷领域案件的注销预警、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检行协作等机制,有效填补行政主管单位因信息不畅导致企业通过恶意注销逃避法律责任的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