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30 18:08

(中央社记者张已亷高雄30日电)林姓女子民国110年间捏、咬8个多月大儿子成伤,经医生发现通报遭法办。桥头地院考量林女因连续生产致精神状况不佳,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林女拘役70天,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女案发时25岁、儿子8个多月大,2人间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条第3款家庭成员关系,林女为儿子主要照顾者,竟在110年10月22日至29日间以捏、咬等方式,造成男婴双脸颊、左肩及右大腿瘀青及左肩半环形、右大腿有环形咬痕等伤害。

台湾桥头地方检察署检察官起诉书指出,林女110年10月29日带儿子到高雄某医院妇产科产检时,被妇产科医生发现男婴伤势通报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后续由社工将男婴带至急诊室就医,林女遭市府提起告诉侦办。

台湾桥头地方法院考量林女坦承犯行、伤害手段不是持续性而是偶然捏咬成伤,且她因连续生产有反复产前、产后忧郁精神状况不佳,案发后持续至精神科就医治疗,并审酌林女有5个未成年小孩,目前皆非她扶养、婚姻关系存续中等状况,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林女拘役70天,可上诉。(编辑:谢雅竹)1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