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30 18:28

(中央社记者沈佩瑶台北30日电)花莲至今余震不断受创深,竟有不肖人士借机发灾难财,冒名受灾药局网路卖药诈骗。药师公会全联会今天呼吁,民众切勿购买来路不明的药品,政府应成立跨部会专责单位把关。

花莲市知名大饭店在0423强震后倾斜,县府紧急拆除,隔邻药局向警方报案指店名遭诈团冒用上网销售药材;花莲分局28日指出,目前虽未接获民众因此遭到诈骗,但已协助下架查办。

中华民国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今天透过新闻稿呼吁,政府应正视目前网路充斥著各式伪、禁药物的问题。

药师公会全联会法务专员陈旸下午接受媒体电访表示,民众若缺乏专业药师协助,极可能因此购入伪、禁药物,曾有立委实测于网路购买壮阳药的伪药,其订购,取货流程均与一般网购商品无异。

陈旸表示,站在药师公会全联会立场,政府除目前于「食药膨风广告专区」公告相关伪、禁药资讯物外,应建立食药署、数发部、关务署等跨部会专责单位,查缉相关网站及违法行为,守护国人健康。

他提醒,有关网路贩售药物的资格,根据卫生福利部相关规定,网路上可以贩售的药品只有「乙类成药」,以及部分医疗器材且店家需要有贩售许可才能上网申请登记。

陈旸强调,对于网路贩售伪、禁药物,政府应积极查缉相关不法情事,民众若有相关购药、辨别真假及用药疑义,可就近咨询社区药局药师。

药师公会全联会提醒,冒名违法贩售伪、禁药物的情形,可能涉及「药事法」第83条贩售伪、禁药物规定,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0万元以下罚金,若涉及制造或输入,更为同法82条之2罪,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

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曾解释,所谓的乙类成药,常见如绿油精、万金油、小护士、外用酒精、洗手液、漱口水等,目前仅开放药局、药商、百货店、杂货店及餐旅服务商等五大业者可在网路上贩售。(编辑:李亨山)1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