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1 11:49

(中央社记者黄旭升新北1日电)新北市政会议今天通过,对0403花莲地震造成住宅受损,楼梯间等公用部分受损修缮补助;每栋建筑物最高补助新台币5万元,以协助民众早日修缮受损房舍,减轻负担。

工务局长祝美惠在市政会议临时提案报告,共接获约1600件的0403花莲地震灾损通报,经紧急评估勘查发现,建筑物受损程度,很多是共用部分受损,包括公共楼梯、走廊、外墙立面等处,出现裂缝或剥落。

她说,受损房屋有7成是屋龄20年至30年的公寓,为提升修缮诱因,降低住户间协调的纠纷,故订定计划给予补助。补助范围为新北辖内,民国92年底前,领得使用执照的建筑物,且共用部分有实际供共同使用者,无论是否成立管理委员会,都可获补助。

工务局公寓大厦管理科长蔡政勋会后补充说明,补助金额以每栋共用直通楼梯为修缮补助对象,补助实际支出金额1/2,单一栋建物最高补助金额为5万元。

蔡政勋说,自即日起至10月底止,可向市府工务局提出申请,总补助经费新台币1800万元,由新北市城乡发展基金支应,补助金额发完为止。

工务局表示,这次主要是红单、黄单以外的建筑物,灾后共用部分修缮补助,如修缮规模及金额超过这次专案补助计划规定,民众可透过都市更新「整建维护」向新北市府都更处办理申请。(编辑:方沛清)11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