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02 12:22
112年度运动赛事票券定型化契约查核结果汇整表。图/消保处提供112年度运动赛事票券定型化契约查核结果汇整表。图/消保处提供

运动赛事在台湾火红,票券纠纷也层出不穷。为检视职篮球团对于「运动赛事票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之遵循状况,行政院消保处会同教育部体育署,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间办理「112年度运动赛事票券定型化契约查核」,针对台湾顶级职业篮球大联盟(简称T1联盟)及台湾职业篮球联盟(简称P.LEAGUE+联盟)共11支球团之售票规则进行查核。发现11支球团皆有违反规定之处,其中10支球团皆违反「退票机制」。

消保处指出,此次查验,每支球团均查核「退票机制」、「票券毁损、灭失及遗失之入场机制」、「消费争议处理」及「保险」等8项目。查核结果发现,11支球团之售票规则均有部分内容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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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违反「退票机制」规定者最多,共计10支球团。包括个人因素无法入场观赛,退票时限计算方式错误;天候或不可抗力因素延赛,限制消费者须于宣布延赛后「1小时内」办理退票,逾时不受理。

其次是违反「票券毁损、灭失及遗失之入场机制」规定,共计4支球团。违规样态包括:球团「网站」或「纸本票券」均未揭示票券毁损、灭失及遗失之入场机制。 票券遗失时,要求消费者践行「运动赛事票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所未规定之程序。例如向售票平台「登记」、出示「切结书」、向警察机关「报案」等,始得入场,提高消费者入场之困难度。

违反「消费争议处理」规定,共计4支球团。违规样态包括:球团「网站」或「纸本票券」均未揭示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仅提供「售票平台」之客服电话,而完全未提供球团之联系方式,消费者无法直接联系球团。

违反「保险」规定者共计2支球团,违规样态为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足」。

对于售票规则不符合规定之职篮球团,消保处已请教育部体育署召开查核结果说明会,督导球团进行改正。各球团均已依「运动赛事票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改正完竣在案。

消保处呼吁各职业球团、各单项协会及运动赛事主办单位,公开销售运动比赛门票时,除应依照「运动赛事票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拟定售票规则,保障球迷购票观赛权益外,更应确保比赛场馆之安全,不得有超卖门票或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足」之情况发生。

消保处也提醒消费者,购买运动比赛门票前,可先至官网或售票平台网页检视各职业球团、各单项协会或运动赛事主办单位所提供之售票规则是否符合「运动赛事票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之规定。倘遇售票规则不合规定之比赛,应拒绝购票,并可向主管机关检举,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