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2 16:39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相关修法,增订发给村里长春节慰劳金、调高县市议员助理补助费总额等。内政部表示,相关财源依据地制法必须由地方筹措;行政院则指出,预计会有部分县市需要补助,将视财政情况处理。

考量村、里长职责多元且繁重,以及加强保障议员助理劳动权益,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6条、第7条、第10条及第5条附表修正草案,增订发给村里长春节慰劳金新台币7.5万元,同时调高县市议员助理补助费总额最高每月30万元,并调增地方民意代表为民服务费,相关调升预计明年元旦起施行,但草案还须经立法院审议。

内政部次长吴容辉出席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整体调升经费须16.74亿元,其中村里长春节慰劳金约5.8亿元、为民服务费约1.6亿元,按照地方制度法,财源需由地方筹措;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则说,估计会有部分县市需要中央补助。

政院官员对中央社记者补充指出,县市政府的议员为民服务费、助理补助费及里长春节慰问金在一般性补助款设算范围,未来将配合修法进度及年度预算筹编期程,纳入基本财政支出设算,并就地方政府基本财政收入不足支应部分,予以补助;至乡镇市部分依地方制度法规定,是由县政府协助。

官员说,若以今年度设算结果而言,无基本财政收支差短的县市政府包含6都、新竹市及金门县,至于114年度部分,须待设算结果才能确定。(编辑:翟思嘉)1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