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06 14:37

知名影视制作人邱瓈宽9年前的一起遗产继承诉讼,日前终以胜诉落幕。2015年,她的恩师裴祥泉逝世,并留下高达上亿元遗产,不料,裴祥泉家属告上法院,原因是裴祥泉逝世前,以代笔遗嘱方式,将遗产分配给邱瓈宽及公司员工等人,且特别指出「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此举引发兄弟姐妹不满,进而提告确认遗嘱无效。最终,在法律的判决上,邱瓈宽为什么取得胜诉?

裴祥泉当年以「代笔遗嘱」的方式,将遗产分配给邱瓈宽、亲近友人及员工等人,事后胞妹提起遗嘱无效诉讼,虽然一审认为遗嘱欠缺3名适格见证人,又有见证人为受赠的员工,因此不得为遗嘱见证人等情事,一审时判决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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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二审时,高等法院逆转一审判决,认为担任遗嘱见证人的两名公司员工已排除受遗赠者外,同时也不能忽略裴祥泉「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的遗愿,因此判决遗嘱有其效力。后来,裴祥泉的胞妹再次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仍维持二审见证,因此驳回上诉确定。

另外,邱瓈宽也曾主张三兄妹对裴祥泉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而提起确认继承权不存在的诉讼,从双方的法律攻防观察,巨展法律事务所律师张绮耘指出,三兄妹提起的诉讼是为了确认遗嘱无效,不过,这类型的诉讼属于请求法院对事件加以确认法律关系、证书真伪的「确认诉讼」,必须确认有法律上利益,否则程序上会驳回。

而邱瓈宽主张裴祥泉的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污辱,已丧失继承权,不能提起确认诉讼,因此,想以程序不合法的方式,避免接下来的确认诉讼,但是,法院认为其证据不足,因此仍有确认利益,诉讼仍可进行。

这也代表,裴祥泉的三位兄弟姐妹并没有丧失继承权,仍为合法继承人,因此,仍有裴祥泉遗产的特留分。

如果推估未来裴祥泉三位兄弟姐妹可分得的遗产份额,根据民法第1223条规定,兄弟姊妹的特留份,为其应继分的三分之一,以此计算,三人可获得各自的特留分是遗产总额的九分之一。

以裴祥泉的案例而言,若身后遗产不想分给兄弟姐妹等家族成员,除了应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不法或不当等行为,可依法剥夺继承资格外,在法律上,无法避免应继分及特留分的继承规定。因此,生前透过移转、赠与等方式,将名下财产合法转移,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资料来源/远见 资料来源/远见

(本文出自2024.05.05《远见》网站,未经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