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6 15:18

(中央社记者游凯翔台北6日电)立法院今天举行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案公听案,国防部法律事务司长沈世伟中将指出,修订这两部法律是希望部队管理及执行有所依据,同时也让救济法制化,出发点是让国军及人权更进步。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举行「陆海空军惩罚法(简称惩罚法)修正案及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公听会。

国防大学法律系主任钟秉正认为,外界以往对军法了解是「处罚」官兵,也就是所谓形式审判,后来因洪仲丘案,军法审判移转至地方法院执行,却造成后续军方难以维持军中纪律,相较于义务役期过去仅有4个月,现行已恢复1年制义务役,站在法律的立场要如何依法治军,因此陆海空军惩罚法,以及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两部法律相当重要。

钟秉正认为,未来这两部法律将可成为保护官兵的角色,并让官兵依据法源寻求权益保障,透过职务法庭的方式达到行政救济目标。

沈世伟中将指出,修订这两部法律是希望管理及执行有所依据,同时也让救济法制化,出发点是让国军及人权更进步。惩罚法部分,军方认为过去在调查方面未有相关规范,因此法律中有大篇幅调查专章;另外,过去的救济都是透过行政规则执行,但此次列入法律,目的是能有进步的人权规范。

由于惩罚法中参酌公务员惩戒法增订罚款惩罚,金额为新台币5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军中人权促进会、人称「黄妈妈」的陈碧娥质疑,若部队主官偏颇或专业素质不足,虽然已有金额限制,但易导致错误的主官裁量权,并挟怨报复、推卸责任。

沈世伟回应,现行惩罚法施行细则已针对不同样态惩罚律定可执行的阶层,例如撤职是最严厉的惩罚,但并非人人可实施;此次增订罚款,也非授权到连长、排长去执行,甚至旅长可能也只有几万元的权限,这方面会再进一步讨论。

现行惩罚法与修正版本中均有「降级」处分,玄奘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刘育伟及多名与会学者对此有所质疑。刘育伟认为,此举违反平等及比例原则,恐有违宪之虞,且降级无法源依据,公务人员法中也无此法条。

沈世伟指出,先前法令不完备,包括如何复职都有很大问题,导致有降级惩罚但未执行,但也因国外有相关规定,因此仍保留降级的处分。

沈世伟指出,军人最重的惩罚就是撤职,也就是无法保留军人身分,连带累积的年资、退休金都没有,因此降级的存在就是比撤职的处分还轻一点,让愿意继续留在军中的人员还是能继续服役,但相关降级的限制,会在施行细则中再讨论。(编辑:郭无患)11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