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停车费欠缴金额逾新台币2亿元,民进党议员蔡耀颉(前左)、李天生(前中)、江肇国(前右)6日认为市府祭出强制拖吊效果不彰,要求改善。中央社记者赵丽妍摄 113年5月6日
(中央社记者赵丽妍台中6日电)台中停车费欠缴金额逾2亿元,有民众积欠费用达11万,市议员认为市府强制拖吊效果不彰;交通局表示,车主只要缴清当次停车费即可领车,已提出修法须缴清欠费才可领车。
台中市议会今天召开交通地政业务质询,民进党市议员李天生指出,台中市公有停车场遭欠缴的停车费,已超过新台币2亿元;他拿出交通局资料,近5年来欠缴大户,前5名依序为11万多至8万多元不等,这些车主不全部是汽车,名下也有机车。
李天生指出,交通局曾指出,这些恶意不缴停车费的车主,车辆若在公有停车场被发现,将优先通报拖吊,但却仍无法有效解决欠费问题。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对于欠费金额较高车主,会移送强制执行,不过有些车主可能除了车子,名下无其他财产,因此追讨不到欠费。
中市停车管理处长卢佳佳表示,执行强制拖吊后,依现行「台中市公有停车场管理自治条例」,车主只要缴清当次移置费、保管费、停车费,即可领回车子,无助于追缴先前欠款;市府正进行修法,未来车辆经拖吊,要把欠费全部缴清才可领车。(编辑:陈仁华)11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