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 ( ) • 2024-05-07 05:52
专栏 | 夜话中南海:对秦刚、李尚福和李玉超的党纪处分都会赶在三中全会上“确认”吗? 中共党章规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由此可见,将李尚福从党的中央军委中除名的决定“合法合规”。
Reuters

我们夜话中南海专栏的上篇文章中介绍了依照惯例和去年1月才出台的中共《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内容,如果秦刚和李尚福,或者他们中间的哪一个已经被习近平决定要开除其党籍,那么这个决定很可能会赶在七月召开的三中全会之前即以政治局会议决定形式先行对外宣布。

不过此文章刊出之后笔者才醒悟到,如此说法欠周延。比如文中介绍的2017年10月赶在十九大开幕前夜出台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公报中宣布的“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人事处分内容,除了孙政才等数名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者,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李立国、杨焕宁,以及只是被给予更轻一级的“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张喜武,也全都是在这个十八届七中全会召开之前,即已经先后被官宣了中纪委报请中央政治局对他们的处分决定了。

仅以其中最后一人为例。当年这个张喜武是在2017年4月被中国内地的好几家媒体同时宣称“失踪”的。但因为此人仅仅是个当届中央候补委员,所以外界关注此事的媒体很少。但是,张喜武的名字、职务和简历,是在当年7月1日那天才从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上被撤下。十八届七中全会召开的前三个月,中纪委即公开发文称:中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喜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喜武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说起这个张喜武,虽说当时只是个当届中央候补委员,但出事前是内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国资委一把手接班人选。当时的中国境内媒体还曾渲染过他的“国际亮点”,因为他在2012年5月当选了那一届的世界煤炭协会主席。

那么知道当年是谁把这个张喜武拉下马的吗?就是时任中纪委书记王山的大秘,当时被王山委以中央某巡视组组长的董宏。

话说今年1月底,这个董宏已经成功熬完了两年时间的死缓“以观后效”期,被改判无期徒刑。

言归“正传”。归纳起来,中共宣布对任何一位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的“除名”方式大致有如下三种表述:一是”终止”其党的当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取消党代表资格了自然就不是中央委员或者候补委员了) ;第二种是撤销职务(自然包含了中央委员或者中央候补委员职务) 。第三种就是即简单又粗暴的开除党籍。既然是开除党籍,再说撤消党内职务就是多余的废话了。

那么,有没有事先毫无征兆,却在某次中央全会上(突然)确认某人被开除党籍的情况发生呢?笔者在核对了习近平上台之后陆续处理过的大部分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之后,至少找到一例:十八届中央委员,时任成都军区副司令员杨金山。

2014年10月23日公布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称,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如上人等,杨金山“纯属事发突然”,其他所有都是事先已经被官宣落马者。

此四中全会召开几天后,人民网便转载了《环球人物》杂志的文章《杨金山,落马快问题多----他在军中位置显赫,四中全会突然被查》。说是“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爆出成都军区副司令员杨金山被查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忙坏了各家媒体记者:杨金山是谁?他究竟犯了什么事儿?  几位军方人士在接受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采访时也都是一脸茫然:“之前没听说杨金山出事啊?”“这消息太突然了!”“杨金山应该是十八大后落马的最高军衔的现役军人吧!”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习近平上台之后已经陆续打掉了多名军委副主席级、军委委员级和正大军区级(正战区级)的解放军及武警上将,但是,他们中被官宣落马在杨金山之前的,都是退役上将。而在杨金山落马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前也许已有现役中将落马,但确实没有被官宣。

这里也还要提示另外一句,那就是中共无论对现役还是退役的各级将官的处罚都是(只要客观条件允许)能不公开就尽量不公开。而且还是依“法“不公开。因为解放军保密条例规定,军事部署、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均在军事秘密范围之内。

但是,所有被处罚的现役和退役将官中,凡是在当届人大、政协有职务,或者是身为当届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者,当局就无法为他们保密了。或者说只能为他们最终接受了什么样的刑事处罚保密,而不能对他们被人大、政协或中央委员会的除名保密。

2017年2月24日,我们自由亚洲网站刊登了《前中国解放军国防大学校长王喜斌上将被调查》一文,依据的是中共各大权威党媒的官宣内容:由解放军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防大学原校长王喜斌,因涉嫌职务犯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接下来,只是因为王喜斌当时已经不是当届的中央委员,所以他”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后,无论中央军委报请中央政治局给他哪一档次的军纪和党纪处分,都无需在随后举行的中央全会上进行确认(追认)。所以也就黑不提白不提了。我们外界只能凭逻辑判断,相信既然是“职务犯罪”,那么应该已经被军事法院军法处置了。

但是,当年和王喜斌上将一样也是在退役之后才被习近平下令“彻查”的前空军政委田修思上将就因为是当届的中央委员,对其党纪处理结果就必须在中央全会上予以公布,所以对他的处理过程只能相对”高调“和公开。

  2016年7月11日,我们自由亚洲网站刊登的《中国解放军再有上将落马 空军政委田修思被违纪调查》,援引的是中国军网7月9日发布的消息。

当时在对田修思案的追踪过程中,笔者特别注意到了中国解放军的权威媒体中国军网对田修思被查一事的对外曝光,居然抢在了全国人大接受田修思辞去全国人大代表的近两个月之前。当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才迟迟对外宣布:“空军原政治委员田修思,因涉嫌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提请注意,前面陆续介绍的两个退役上将王喜斌和田修思,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的前提都不是被所在选举单位罢免,而是“本人提出辞去”。其中之一的田修思在2017年9月召开的十七届七中全会上被宣布“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他的开除党籍处分。

比较一下,今年2月27日,新华社等官媒统一受权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号》内容之一是关于秦刚,原话是“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秦刚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注意细节:这次宣布“终止”一批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中的表达方式和以往的区别之一是,对本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者,不再使用“本人提出辞去”的表述,就直接一句所在选举单位“决定接受(其)辞去….”的简化表述。之二是,无论是本人提出辞去被同意的,还是被所在选举单位决定罢免的代表,统统不说明原因。

同样,在此之前的12月29日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中,“终止”了包括张振中、张育林、饶文敏、鞠新春、丁来杭、吕宏、李玉超、李传广、周亚宁等一票军队代表的资格,原因均未被提及。 

如上这一票军方人大代表中的退役上将丁来航、周亚宁的未来,十有八九是和前面介绍的前国防大学校长王喜斌一样,从此杳无音讯。但是现役上将李玉超因为是当届中央委员,对其进一步的处理肯定还是要被官宣的。而且大概率是会被以开除党籍的形式自动逐出二十届中央委员会。

不过,笔者虽然相信七月份的三中全会公报中出现李玉超的名字比出现秦刚的名字的可能性还大。但根据以往发生过的事情,例外也不是没有。

我们本专栏上篇文章已经介绍过了2015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宣布确认了对令计划等10人的开除党籍处分。

而在这次中央全会召开的前夜,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曾发文非常肯定地认为会前已经陆续被官宣落马并已被处理的当届中央委员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中央候补委员余远辉、仇和、潘逸阳、陈川平、王敏、杨卫泽、朱明国、范长秘等11人,按党章规定,应在本次全会上被开除党籍并撤销中央委员会成员资格,江湖人称“京城十一开”。

然而,在是次中央全会公报中,却没有出现范长秘的名字。

按照长安街知事在此次中央全会闭幕次日所发“莫名惊诧”的文章的说法:“去年(指五中全会召开的前一年)12月,兰州军区副政委范长秘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军事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按照惯常的高官处理逻辑,他应是先被宣布接受调查,再被‘双开’,然后被移送司法。只要中央候补委员被‘双开’,一定会在中央全会上予以追认,为何偏偏到了范长秘这儿出了‘意外’呢“”

长安街知事得出的结论是:“中央对军队高干的处理,确实有别于地方干部。(就像)总后原副部长谷俊山被判死缓,剥夺中将军衔。案件涉及军事秘密并未公开审理,但是直到宣判那一天,没有任何部门对外公布过谷俊山被开除党籍一事,可见这是‘内部进行’的。”

遗遗的是,如此权威的长安街知事居然就没有想明白范长秘和谷俊山之间的最重要区别是范氏是当届中央委员会成员,而谷俊山不是。所以对范氏的司法处理过程及结果可以保密,但对他的党纪处分则无法保密。

果不其然,2016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宣布了对两名军方候补中央委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确认”。一个是范长秘,另一个是牛志忠。

如此说来,从范长秘被“调查”到被在中央全会上宣布确认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对他的开除党籍处分,期间历经快两年的时间。照此推理 ,假如七月份的三中全会公报中连李玉超的名字都没有出现,那只能说明“火箭军窝案”的侦办过程太过复杂所以最终处理意见迟迟不能出台。绝不能证明李玉超是被习近平“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如上举例分析的结论,同样也适用于秦刚。

首先就是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是本人(主动)提出辞去而不是被罢免,日后却还是被党纪重处,因为其当届中央委员的身份而被在中央全会上宣布确认(追认)开除其党籍处分者,大有人在。所以就如我们过去相关文章中已经分析和总结过的那样,秦刚未来被开除党籍的可能和被习近平轻饶的可能都有。但什么处分都没有的可能不存在,总之是被以某种形式逐出中央委员会是迟早的事。

其次是如果秦刚的错误越“单纯”,处理速度就越快。但如果其错误(罪行?)远不止“作风问题”一项,那么调查取证过程的繁杂、耗时导致三中全会召开时还拿不出个处理结果,也是可能的----虽然概率不知有多大。

相比于对秦刚和李玉超的党纪处理也许会被延迟至七月份的三中全会之后的不太大的可能性,笔者相信李尚福最难逃在三中全会公报中就被点名的命运----虽然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至今还没有被正式宣布“终止”。

中共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由此可见,在等不及下届中央全会的召开即已经由政治局先行作出将李尚福从党的中央军委中除名(无论是“免去”还是“撤”)的决定,“合法合规”。这就是为什么李尚福的名字已经被中共相关官网从(现任)中央军委委员名单中移除。不过,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对撤(免去)李尚福中央军委委员职务的决定,依“法”也应该会在三中全会上进行所谓“追认”的。与此同时,也很有可能顺带“决定”出由李尚福“让出”的这一军委委员职务的继任人。

(本期节目由高新主持及播讲)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