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7 12:12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7日电)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国籍法部分条文,内政部长林右昌今天表示,为强化延揽优秀外国人才诱因,放宽申请归化居留年限,同时增订免征殊勋人才归化国籍许可证书规费,加强延揽高专人才力道。

林右昌透过新闻稿表示,感谢立法院全体立委及朝野党团的支持,顺利完成修法作业。面对国际人才竞逐挑战,为使优秀外来人士归化台湾更友善便利,这次修法放宽外国高级专业人才申请归化居留年限。

林右昌指出,现行的每年须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实继续5年,修法后放宽为继续2年,或曾在台湾领域内合法居留继续5年以上,无须每年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实。

林右昌提到,为感谢殊勋外籍人士长期在台居留奉献,在医疗、社福、教育等领域,以及对偏远乡区的奉献,这次增订有「殊勋」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归化免征国籍许可证书规费新台币1200元。

林右昌说明,考量现行规定,无国籍儿少仅可由国人养父、养母代为申请归化,为落实儿童权利公约第7条,保障儿童取得国籍权利,完备保障未成年儿童权益机制,这次新增无国籍儿少被社福机关或机构监护者,可由其监护人主动协助申请归化,以符儿少最佳利益。

林右昌透露,因应民法成年年龄调降为18岁,这次修法将条文涉及外国人「未婚未成年」部分,改为「未婚且未满18岁」,以明确界定。

林右昌强调,这次国籍法修正,将更完整落实政府保障儿童取得国籍的权利,以及加强延揽外国高级专业人才力道,希望吸引更多优秀外国人才来台服务。(编辑:张若瑶)11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