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7 12:37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7日电)游戏橘子公司认为薛弘伟(丁特)针对「天堂M」的「传说制作秘笈」(紫布)言论侵害公司名誉,提告求偿。一审判公司败诉,薛弘伟免赔,经上诉,二审今天驳回上诉,还可上诉。

丁特(本名,薛弘伟)2021年在线上直播手游「天堂M」时,花新台币414万元合成「传说制作秘笈」(紫布),并称依制作结果,成功机率仅2.28%,远低于官网公告的10%。游戏橘子数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丁特在直播中指控「明目张胆骗钱」「机率造假」「有牌的诈骗集团」「负责人及营运长恶心」「黑橘」已侵害公司名誉权、信用权,因此提起民事诉讼,求偿1元并要求回复名誉。

丁特则主张,是基于自身消费经验,针对可受公评之事表达言论;况且游戏橘子的股价或营收在事发后都逆势上涨,未受任何损害。

一审新北地院认为,丁特部分言论包括「没有人性」「负责人及营运长恶心」都是针对游戏橘子的法定代理人刘柏园,而非游戏橘子公司,因此无侵害游戏橘子的名誉权、信用权。游戏橘子虽主张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形象、人格与信用与企业声誉结合,但自然人与法人分属不同法人格,如果只侵害其中一项,未必会互相影响。

另外,针对丁特谈论机率并提到「机率造假」部分,一审认为,丁特算出合成紫布机率为2.33%,与官方公告「所有机率与韩版一致」的10%有相当程度差异,他以自身经历为依据,应可认已进行合理查证,且相当理由确信查证结果为真实,没有未尽合理查证义务情形。

一审认为,尽管丁特确实有说「骗钱」「有牌的诈编集团」「诱导赌博加上诈欺」等用语,但考量前后语意,丁特反复提及「你手游都不公布机率,也不给保底,你不让玩家可以控制风险跟预算」「我觉得这是需要被社会关注的」等,此事涉及是否立法明令游戏厂商事前公布虚拟宝物获取机率等争议,实为涉及广大游戏消费者公益事件,是可受公评之事,属于合理评论范围。

一审判决游戏橘子公司败诉,即丁特免赔;游戏橘子公司提起上诉外,并更正回复名誉部分声明为,丁特须将判决书的当事人、案由及主文内容,刊登报纸。

二审今天认定,丁特的言论,难认出于恶意,就算批评内容令游戏橘子公司感到不快,仍属于宪法所保障言论自由的范畴,不须赔偿,因此驳回上诉,全案还可上诉。(编辑:方沛清)11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