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8 11:15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8日电)力特光电公司董事长赵寄蓉等人于公司发布出售厂房给台积电的重讯前后买卖股票,涉内线交易。检调昨天发动搜索,约谈20人到案,检察官复讯后昨天深夜谕令赵寄蓉200万元交保。

台北地检署表示,赵寄蓉的儿子、力特光电总经理赵辉生新台币100万元交保,女儿赵辉仪50万元交保,赵辉生的岳父林志谦40万元交保。

北检指出,其余13名公司员工、赵家亲友分别以3万元至5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另有3名被告请回。

上市公司力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民国109年8月12日决议通过南科厂房等附属设备出售给台积电,力特光电当天发布相关重大讯息。

检调获报,赵寄蓉与多名亲友及公司员工涉嫌在重大讯息确定后、未公开前,透过人头帐户买进公司股票等,获利新台币数万元至100万余元不等,涉违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

北检昨天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发动搜索,并约谈赵寄蓉等20人到案说明,昨天晚间7时许移送北检漏夜复讯,讯后于昨天晚间10时许谕令赵寄蓉等17人交保,另有3人请回。

力特光电昨天下午发布重大讯息指出,法务部调查局昨天至公司进行相关调查,公司配合协助调查,公司营运正常,对财务业务无重大影响。(编辑:戴光育)11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