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8 15:16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8日初审农产品市场交易法修正草案,对于提高违反垄断或价格操纵行为的罚则没有共识。(示意图/中央社档案照片)立法院经济委员会8日初审农产品市场交易法修正草案,对于提高违反垄断或价格操纵行为的罚则没有共识。(示意图/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林敬殷台北8日电)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初审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第35条修正草案,针对违反垄断或价格操纵行为,及散播影响农产品交易价格不实讯息的罚锾,立委提案建议从现行最高罚新台币3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及1000万元。因立委与农业部无共识,条文保留送协商。

立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113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有关农业部及所属主管预算冻结案等3案,以及审查民进党立委陈冠廷提出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第35条条文修正草案。

现行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第35条规定,农产品交易若遭到垄断、恶意操纵价格,或故意变更质量,谋取不正当利益,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故意散播影响农产品交易价格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农产品运销秩序,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陈冠廷表示,网路时代下,社群媒体影响力及传递讯息非常快速,尤其是恶意的讯息会造成非常大恐慌,导致农产品价格快速波动,但现行的罚则过轻,恐变相鼓励散播影响农产品交易价格之谣言或不实讯息。对于有意操纵,处罚过于轻微,无法达到吓阻效果,且犯行所得高于罚则,当然就有更多人铤而走险。

因此,他建议,应将现行最高罚新台币30万元,分别提高到3000万元及1000万元,才足以遏止相关行为之发生。

农业部代理部长陈骏季表示,最高罚锾部分,应考量各种法律罚锾之间的衡平性。(编辑:张若瑶)1130508

列席的法务部参事林丰文说明,应考量国家对人民财产权限制应符合比例原则,及违反行政法之义务的罚锾,得视情节轻重而定之。他并建议,若以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第27条及粮食管理法第18条的罚则来看,应有衡平性的考虑,若要提高上限,也应一并把下限提高。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表示,可以先修农产品市场交易法,其余2个法日后再配合修正。国民党立委杨琼璎说,法修了必须可以执行,最重要的是后面的执行,怎么订至少宣示性效果。

对于农业部建议最高罚则订在60万元,陈冠廷不能接受,认为还是过轻,其他朝野立委也认为应在多所考量。会议主席,民进党立委赖瑞隆裁示,条文保留送协商,农业部必须提出相关说明,供立委协商时参考。(编辑:张若瑶)11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