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08 16:41
房市示意图。房市示意图。

为遏止法人购屋成为有钱人炒房、囤房漏洞,2023年《平均地权条例》修正建立「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此新制上路至今近一年,OURs都市改革组织今天与立法委员黄国昌、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张欣民共同召开记者会,并公布完整的购屋调查结果,经索资超过两百个经审核通过的案件,发现内政部审查机制形同虚设,法人购屋成为有钱人炒房、囤房漏洞。

《平均地权条例》修正草案于2023年7月起上路,新增规定:私法人买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应检具使用计划,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由于私法人并无居住需求,因此私法人申请购买住宅时,其用途主要为「宿舍」、「供居住使用之出租经营」与「合建或参与都更危老」。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递调整置底 z-index 权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OURs经调查厘清后,内政部审查私法人购屋浮滥宽松,其中有许多显不合理之处。例如,宿舍核可案件中,其员工人数10人以下的法人比例为41.3%,甚至有17个法人为「一人公司」,且有27.3%购买「宿舍」总价超过4000万。如国巨董事长陈泰铭以「旭昌兴」企业名义,员工人数6人却购置162坪,总价5.6亿的豪宅文华苑作为宿舍使用,且已于同社区购买9户之多。

OURs认为,之所以造成上述问题,乃因内政部不仅审查机制浮滥宽松,也没有后续追踪管理。经询问内政部如何确认私法人按照核定计划使用?内政部却表示「并无列管追踪其后续使用情形之规定」。因此,实际上私法人购屋只需要「头过身就过」,等同于私法人购买住宅后,完全不需要作为宿舍或出租经营,只限制「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

虽经黄国昌委员质询后,内政部提出了《私法人买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许可办法》修正草案。主要修正内容为购买宿舍「员工数须5人以上」、「原则上要是成屋」,且不可购买「高价住宅」(采用央行定义,台北市7000万元以上、新北市6000万元以上、其他地区4000万元以上)。

但这些修正是否就能够解决「假宿舍」问题呢?恐怕也是形同虚设,其限制非常容易规避,仍没有解决「审查机制浮滥宽松」的问题,且同样没有「后续列管追踪机制」,即便没有依照申请计划使用,也没有「相关罚则」,因此仍会有「头过身就过」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