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09 18:38
中国大陆发行预储300元人民币「福马同城通」供连江民众使用,引发统战、国安及个资问题,引起违法两岸条例的疑虑。图/连江县政府提供中国大陆发行预储300元人民币「福马同城通」供连江民众使用,引发统战、国安及个资问题,引起违法两岸条例的疑虑。图/连江县政府提供

大陆福建省政府上月28日就「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出第二批惠台13项措施,其中包含发行「福马同城通」卡供我连江县民使用,连江县府3月初协助宣传及提供代办,引发违法两岸条例第33-1条的疑虑。陆委会9日表示,这当然有触法疑虑;连江县府在陆委会劝说后,已表示不会将搜集到的个资送出去,「假设当初他们没有停下来,就可能涉及合作行为」。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詹志宏9日下午主持召开例行记者会,针对连江县府配合大陆推动「福马同城通」卡的违法疑虑,詹志宏表示,大陆媒体3月就有报导要推出「同城通」卡片,接下来连江县府接到对方的请托要协助。他透露,连江县府随后就和陆委会联系,关切这个行为会不会涉及两岸条例33-1条。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递调整置底 z-index 权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詹志宏表示,当时陆委会提醒连江县府,此举有触及两岸条例33-1条的疑虑,因为涉及到所谓合作行为,劝说县府不该代办代收。陆委会同时提醒,申办卡片过程,必须交付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台胞证影本,等于是将证件上的资讯还有大陆手机号码等等的个资都交付给对方,还可能触及其他法律。

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1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非经各该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或涉及对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机关(构)、团体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为。

不过,北竿、南竿乡公所3月初曾在官网公告,将扩大服务代办连江县交通旅游局「福马同城通」卡申请作业,除了设置线上表单,也开放民众可直接亲赴乡公所柜台办理。此外,该卡内已预存300元人民币,招致「统战卡」的批评。目前传出有近3000位民众申办。

詹志宏表示,连江县府3月初曾在官网上有(开放)登录(申办),但后来就撤下了,没有代办代收的问题。在陆委会提醒后,连江县府也表示「不会把个资送过去给他们」,但因为对方(陆方)要制作卡片,需要大略的总数,所以就把「数字」送过去。

詹志宏强调,后续情况陆委会将设法进一步了解。他并提到,陆委会当时劝连江县府「不要轻易配合对方要求」,「假设当初他们没有停下来,而是把个资送给中国大陆的话,就可能涉及合作行为,包括乡公所同仁都很可能被连累」。

根据福建省政府介绍,马祖居民可持「福马同城通」卡,享受福建福州全市范围公共交通及指定酒店住宿优惠、入住台胞免租房、子女入学等便利,属于第二批惠台13项措施中,「便利台胞来闽交流和工作生活」方面的其中一条措施。

连江县府协助宣传及提供代办大陆「福马同城通」卡,遭质疑违反两岸条例。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詹志宏9日表示,连江县府在陆委会劝说后,已表示不会将搜集到的个资送出去。记者陈宥菘/摄影连江县府协助宣传及提供代办大陆「福马同城通」卡,遭质疑违反两岸条例。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詹志宏9日表示,连江县府在陆委会劝说后,已表示不会将搜集到的个资送出去。记者陈宥菘/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