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10 10:26

(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10日电)北市府收到台智光回文指按约专案费率支付新台币2100元,如未付全额,将以周年利率5%计算迟延利息,拒解子约。法务局今说 ,将依约支付1761元,若台智光提诉讼,依程序因应。

台智光案争议未止,台北市政府5月2日邀台智光公司开会讨论终止警察局子约,但台智光未派员出席。北市府当时表示,不再支付子约原费用,回归TGSN费率3M以每月1761元计价。

北市府今天指出,5月2日台智光未派员出席会议,当天就收到函文,内容主张「本公司重申并严正否认有就协议书给付他人不法佣金、回扣、贿络或其他不正利益情形,在经本件相关之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判决确定前,难认贵局现阶段已合法终止,本公司依约自无配合办理终止后续程序之义务」。

此外,函文提及「今年3月8日北市府已核定3M传输费率为2100元,应按照此费率依约定期限给付费用,如拒不给付或未给付全额,将依民法规定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方式计算迟延利息。」依函文台智光拒绝解子约。

对此,台北市法务局长连堂凯提供文字回应,相关争议会进入契约救济程序,台智光基于契约义务,仍需依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提供服务,维持警局监视器传讯品质,市府将依法办理,并坚持立场。

他说,市府后续3M监视器传输费将依TGSN费率支付1761元,若台智光提诉讼,会依程序因应。

台北市长蒋万安上午至议会专案报告时被媒体堵访时表示,捍卫市民权益立场非常坚定决不动摇,决不接受台智光说法,接下来一切依合约规定,且4月8日已终止合约,此立场不会动摇及改变。

法务局先前指出,警察局于4月8日起发文给台智光终止子约,台智光5月2日未派员出席终止子约会议,警局不再支付子约原本费用,回归政府网际服务网(TGSN)费率3M以每月1761元计价。台智光若不服,可循民事诉讼、仲裁或调解,将视台智光后续回应决定相关作为。(编辑:方沛清)11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