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11 12:28
内政部长林右昌。图/本报资料照片内政部长林右昌。图/本报资料照片

内政部昨举行宗教事务咨询委员会议,为解决宗教不动产借名登记问题,部长林右昌表示,将修法延长「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申请期1至2年;同时开放第5次未登记寺庙补办登记,并纳入教会(堂)等两大解决方案,并制定「宗教法人法」,只要符合要件即可转为正式宗教法人。

宗教及礼制司说明,目前宗教团体依据「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提出权利归属审认,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533家宗教团体提出申请,其中有1769笔不动产已完成更名登记或限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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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暂行条例申请期限至6月11日,有宗教团体希望延长,林右昌说,已展开修法研议,预计延长1年或2年,完成修法后会接续原申请期限,让申请无缝接轨,不会受到申请期限到期影响。

另针对宗教建物合法化,现已朝开放第5次未登记寺庙补登记,但考量前4次宗教寺庙补办登记采「先发给登记证再辅导合法化」的作法,成效不佳,完成合法化的比例只有2.9%,近期将研议再次开放寺庙补办登记,并纳入教会(堂)。

林右昌说,内政部优先解决未登记寺庙、教会(堂)登记立案及取得权利主体资格等基本问题,符合一定要件的寺庙、教会(堂)进行「专案列册,优先辅导」,而要件指的是,组织运作正常、财报申报正常,非位于一级环境敏感地区、建物结构消防经评估为安全者,将优先发给辅导证,辅导组织正常运作。

林右昌指出,内政部也将同步研议制定「宗教法人法」,在完成立法后符合一定要件的寺庙教会堂,就会依法来转换为正式合法的宗教法人。未登记寺庙、教会(堂)依法转换完成后,就能以法人名义依区域计划法规定申办非都市土地变更编定(或依国土计划法申请同意使用)、都市计划通盘检讨变更及申领建筑物使用执照,完成土地及建筑物合法化。

为协助各地方政府改善行政量能不足,并强化相关辅导宗教建物及用地合法化,内政部4月时报请行政院,规画于明年编列1100万元经费,补助各直辖县市政府办理相关业务推动所需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