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14 13:32
图为原住民传统服饰。(中央社档案照片)图为原住民传统服饰。(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14日电)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姓名条例部分条文,增订台湾原住民族办理户籍登记、申请护照时,姓名可单列原住民族文字。内政部长林右昌说,透过姓名登记促进族群融合平等,具有历史性意义。

现行法规定,原住民族姓名仅可登记「汉人姓名」、「汉人姓名并列罗马拼音」、「中文传统名字」或「中文传统名字并列罗马拼音」。内政部在初审时表示,行政院民国111年2月11日会议决议,对原住民族姓名单列原住民族文字,原则应予尊重,并在113年3月28日决定,原住民姓名可单列原住民族文字。

三读通过条文增订,台湾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惯俗登记传统姓名者,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单列为名字,并新增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惯俗改名时,因非属个人因素改名者,不列入次数计算。

条文明定,台湾原住民族的中文传统姓名或汉人姓名,均得以传统姓名的原住民族文字并列登记,不受姓名条例第1条「中华民国国民,应以户籍登记之姓名为本名,并以一个为限」的规定限制。

另外,三读通过条文增订,台湾原住民族传统姓名的文化惯俗,由原民会调查确认,其内涵意义、取用方式及其他应行注意事项之指引,由内政部会同原民会定之。原住民族出生登记及初设户籍登记以传统姓名登记者,得申请变更为汉人姓名;变更为汉人姓名者,得申请回复传统姓名,但均以一次为限。

林右昌透过新闻稿表示,姓名认同是非常重要的,不仅代表社会的进步,也是整个社会文化的提升,修法增订原住民族可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单列名字,不必局限于中文姓名,具历史性意义,透过姓名登记促进族群融合平等,进一步认识、了解彼此,让原住民族文字原味呈现原住民族文化。

林右昌说,这次姓名条例修法,用法律维护原住民族的文化惯俗,原住民族语言是原住民族文化的一部分,鼓励原住民族传承族人的文化,未来针对技术性及行政上应更改的措施,将与其他相关部会讨论后精进改善。

院会也通过附带决议,要求内政部在姓名条例修正通过后的1个月内,研议各机关姓名系统同步更新;经户政系统登记传统姓名后,户役政系统同步勾稽各机关姓名系统,并更正姓名机制,并要内政部在3个月内提出执行方案的书面报告。

另外,也请原民会在姓名条例修正通过后的6个月内,办理原住民族各族传统姓名与名制的调查、确认与汇整;办理完成原住民族传统名字的认定基准与机制,并研议办理单一窗口、免征规费的规划方案等。(编辑:翟思嘉)11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