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17 12:35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17日电)看准永续投融资当道,金融业常为自家商品或行为贴上绿色标签。为防止金融业「漂绿」,金管会拟定参考指引草案,下周将开会搜集业界意见,于第2季底前正式上路。此为金管会首度对防止金融业漂绿作出明确的监理原则宣示。

国际永续浪潮来袭,近年金融业常绞尽脑汁为自家商品或服务贴上「绿色」或「永续」标签,以争取投资人信任。为避免金融业仅表面绿、实际未真正落实永续,金管会出手拟定「金融机构防漂绿参考指引」草案,并将于21日开会搜集业界意见。

根据中央社取得指引草案内容,未来本国金融机构永续声明须落实5大原则,包括金控业、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投信投顾业、保险业、票券业均须一体适用,海外分行及国际金融集团在台子公司亦要适用。

首先,永续声明宜真实正确且有证据支持,禁止夸大对社会及环境正面影响,并应定期审视声明正确性,与时俱进确保声明仍具足够证据支持并反映实际事实。

其次,永续声明宜直接并易于理解,避免使用一般人难以明白的专业术语、模糊或笼统的语言,在金融业使用与永续相关的图像、标志或颜色时,要确保视觉元素与声明具一致性,避免产生误导。

举例而言,某业者在基金销售网页放置绿色森林及地球图片,上面载明「永续投资」文字,但网页其实包括ESG基金及其他一般基金,该业者网页图像呈现即可能让投资人误以为网页所有基金都均符合ESG,造成误导,应调整。

第3,永续声明内容宜完整衡平,不遗漏或隐藏重要讯息,金管会不乐见象征性揭露及选择性揭露,金融业在呈现永续正面讯息时,若同时存有可能对永续产生负面影响的讯息,应一并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金管会在此点原则下,明文列出金融业不宜仅以碳抵换宣称具永续特征。所谓「碳抵换」,即指金融业为抵销所产生碳排而执行的行为,例如购买碳权。

金管会官员表示,企业应自己先减碳,减不下来的额度,才适合购买碳权进行碳抵减,这是国际共识,因此,金融业不宜仅以购买碳权等碳抵换行为,即宣称为自身落实永续。

金管会举例,某业者宣传自家为绿色企业,为全球客户提供过渡至净零碳排的融资计划,但该业者未说明自家其实同时还继续为污染产业提供资金,即属于宣传资料隐藏负面重要讯息,另该业者减碳其实是采碳抵换,实际上可能酿投资人或消费者误认业者对永续的努力。

第4,永续声明涉及比较时,目的应是让消费者或投资人能在资讯充足下作选择,而非以打压对手为目的,因此比较应公平且具可比性,金融业并应适时监控行销行为,避免行销噱头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举例而言,有业者声称自家提供「最环保的绿色信用卡」,但没有资讯支持其与所有绿色信用卡相比,如何对环境产生最正面影响,且该业者未提出证据支持其永续声明、未明确解释比较基础等,即属可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金管会也明定,若金融业本身或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务仅符合法令要求最低标,声明文字应避免误导消费者或投资人以为金融业永续特征优于同业。

第5,永续声明宜确保符合永续规范,若使用外部永续资料,金融业应对资讯提供者进行尽职调查,并应进行风险监控确保投资决策确实符合永续声明。

在永续管理上,金管会明定,金融业作出永续或绿色声明前,董事会或高阶管理阶层应要求须经内部覆核或外部第三方机构验证,并持续监督实际作为确实符合所作永续声明;董事会并应要求建立定期检视的内控或风管机制,监督公司将ESG纳入营运及风险管理决策流程,配置充分人力和给予人员必要训练。

官员说明,金管会推永续,会自鼓励开始、再渐走到强制,对于金融业行销推广行为,现行各业别均已订定法规或自律规范约束,只是在「漂绿」上,界线还不是那么清楚,因此首订指引,让业者明确了解监理机关眼中的漂绿行为。待指引上路后,若后续评估有需订定法规或自律规范,不排除进一步推进。(编辑:杨兰轩)11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