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31 17:22

(中央社记者郑维真彰化31日电)侯姓男子去年疑酒驾到派出所,却拒绝酒测,欲开车离开时,不顾警员握住汽车门把,仍急踩油门,导致员警随车被拖曳至马路,法院近日依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可上诉。

据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许姓女子去年4月到彰化县警局员林分局莒光派出所,指控遭侯姓男子施暴,没多久侯姓男子即驾驶自小客车到派出所,许姓女子举报他酒驾,陈姓警员也闻到侯男身上有酒味,因而多次要求酒测。

侯男过程中以「明天我见所长带我来拜会你一下好不好」等语,拒绝酒测,并拒签警员开立举发通知书。

陈姓警员依规定通知吊车到达,要移置保管车辆,侯姓男子趁机坐入驾驶座启动引擎准备驶离,警员见状立刻上前打开左后车门,并用手握住门把,阻止侯姓男子驾车离开。

侯姓男子接著从派出所前急踩油门倒车,导致陈姓警员被拖曳到马路上,警员见男子执意开车离去,顾及安全只好松手。

法官认为,被告不理会警员劝导及人身安全,强行将应依法移置保管的车辆开走,且反复开车到派出所前斥责许姓女子,并挑衅警员说「来抓我」,公然挑战公权力,态度嚣张,无视国家法治,依以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1年,可上诉。(编辑:郭谕儒)11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