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04 22:27

(中央社记者高华谦新北4日电)职棒前米迪亚暴龙队执行长施允泽被控以非常规交易或挪用款项,与普莱普雷公司前登记负责人吴茂达掏空普莱普雷约新台币6亿元。新北地院依法判刑18年9月,其中7月得易科罚金。

新北地院并判处吴茂达6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米迪亚暴龙队曾是中华职棒球队之一,球队前身是诚泰Cobras,但球队经营不到1年,民国97年10月就因爆发假球案而遭联盟停权,此外米迪亚也曾冠名赞助SBL超级篮球联赛的赛亚科技,球队名为米迪亚精灵,米迪亚也是台湾首支同时拥有职棒与半职篮球队的企业。

普莱普雷公司主要经营通信机械制造、资讯软体、产品设计业等。

检警调查,施允泽原名施建新,是普莱普雷等公司实际负责人;吴茂达原名吴静逸,于101年7月31日至105年4月间担任普莱普雷公司登记负责人,另为其他公司登记及实际负责人。

检警查出,施允泽于98年起就以借贷等方式将资金存入公司帐户后再转出,并指示下属把这笔转入纪录当作股东增资股款,向政府办理增资变更登记。

检警调查,101年1月间,施允泽在美国成立PricePlay公司,另以股权让渡、现金增资等方式,由普莱普雷公司以2万美元代价取得PricePlay公司股权。施、吴2人并称因PricePlay公司将向美国各大入口网站提专利权诉讼,预估具百亿诉讼和解金等来吸引资金投资普莱普雷公司,再利用与各公司非常规交易来侵占、掏空公司资金。

检警另还查出,施允泽等人以假购车、假还款、冲销债务与顾问费等手段,多年来以各式手法掏空或造成普莱普雷损失。

新北地院合议庭审酌,施、吴都是公司负责人,竟不实办理公司增资登记,有违公司财务、会计事项健全及管理。且2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普莱普雷公司款项据为己有,造成普莱普雷公司受有重大财产损害,财务报表发生重大不实,影响投资人对公司财务及经营判断。

合议庭认定,施允泽等人多次利用金流虚伪冲销债务,并将不实事项填入会计凭证、帐册,导致财务报表不实,使普莱普雷公司等受有重大损害;审酌本案大多由施允泽主导、吴茂达配合,且迄今都未赔偿普莱普雷公司等情状,依违反公司法、商业会计法与共同业务侵占罪等判处上述徒刑。(编辑:方沛清)113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