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6-11 20:40

苏姓业者在花莲经营2家手机行,涉嫌帮买手机的消费者办理分期,却暗中向融资业者申办高额利息借款。警方获报侦办,将苏姓业者、刘姓员工依重利等罪嫌送办。

花莲县警察局刑警大队今天表示,花莲有2家手机行在网路张贴「购买手机可办理分期付款」讯息,实际上是协助消费者向放款融资业者申办高额利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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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店家利用话术向顾客推销分期方案,例如有顾客想借款2万元,手机行却向民间借贷公司借5万元,然后将手机价格3万元先扣掉后,剩下的才给顾客,让顾客背负5万元的债务。

此外,涉案业者另涉嫌在顾客的申办金额加入新台币6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毛利」,等放款业者放款后,再以低价向客户购回手机再转售他人,再次牟取不当利益。

专案小组调查完毕后,报请台湾花莲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叶柏岳指挥侦办,持搜索票及拘票至花莲市及吉安乡2间手机行搜索,并拘提苏姓老板及刘姓员工2名犯嫌,当场查扣涉案手机2支、笔记型电脑1台及被害人签署借款切结书1批,警方侦询后依违反刑法诈欺、重利及伪造文书罪移送花莲地检署侦办。

警方指出,不少民众手机经常会收到「低利」、「免手续费」、「免核」、「立即放款」等贷款简讯,吸引民众点阅申办,其实,这是放款业者常用的话术,实则内藏有高利贷陷阱。

花莲县警察局长王旭昌提醒,一般业者法定约定利率上限16%,但不少广告宣传刊出的总费用年百分率却超过上限,让民众搞不清楚,另外,贷款利率是月息还是年息应先问清楚,也尽量找可靠的银行申办,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