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6-13 16:52
桃园市副市长苏俊宾在行政院院会讨论消防法修正草案时,指出草案有哪些缺口需要补强。图/桃园市政府新闻处提供桃园市副市长苏俊宾在行政院院会讨论消防法修正草案时,指出草案有哪些缺口需要补强。图/桃园市政府新闻处提供

行政院院会今天讨论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副市长苏俊宾会中肯定多项修正案纳入地方意见,但也提醒,仍有重要的缺口存在。

苏俊宾表示,消防法针对高风险场所的要求,仅止于自主管理与火灾时揭露资讯,没有像工厂辅导法修正案,对工厂与附属仓储存放危险物品需要定期申报的规范,如此一来,贮存于不同场域的危险物品,明显存在管理强度的落差,使稽查管理与火灾预防有严重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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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对消防法修法后,相关的细则与设备标准,苏俊宾也建议要纳入新型态的建筑与工厂、仓储,因为新建筑型态的工厂构造及建材规格越来越好,某种程度对救灾的通讯阻挡越来越大,各楼层无线电通信品质应该要适度更新规范。

苏俊宾说明,现在只规定100公尺以上建筑物的地下层,及楼地板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尺的地下建筑物,应设置通信辅助设备,市府搜集基层同仁意见,建议50公尺以上高楼的各楼层以及3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工厂跟仓库,都应设置通信辅助设备,强化第一线救灾同仁在火场的通讯效能。

行政院长卓荣泰认同苏俊宾说法,认为危险物品管理与灾防安全有绝对关系,在灾害发生或平常的管理都应该加强,卓揆也当场裁示将请政务委员邀集经济部、内政部及环境部等再研议解决。

苏俊宾在院会分享桃园过去10年的火灾分析,强调贮存危险物品的仓储,绝对是高风险列管建筑,过去1年发生53件工厂火灾,就有32件并非工厂辅导法列管需要申报危险物品的仓储,比率超过6成;依据消防法修正案,工厂附属仓库以外的仓储,若存放危险物品,只需要记录却不用主动申报。

苏俊宾说明,现阶段消防法等法规较完整规范的是毒性化学物质,由环境部化学云系统管理,申报制度完整健全,而工厂管理辅导法今年也修法跟进,规定工厂及其附属仓库里面的危险物品资讯也要主动申报,但纯仓储的类型仍未见纳管。

消防法修法草案规范对象虽然列入仓储类,但只要求平时备妥资料于灾时提供资讯,没有订定主动申报的义务。苏俊宾强调,被动受检跟主动申报最大差别,就是失去勾稽的功能,有危险物品的储存申报资讯,地方政府才可以依据申报数据辨识风险,有助于事先的辅导、稽查与一旦发生火灾之后的火调原因分析、责任厘清,很遗憾没有纳入这次修法。

针对上述缺口,桃园市虽然已推动「桃园市火灾预防自治条例」准备纳管这类仓储,未来自治条例修正通过后第一批纳管的「高风险场所」,优先公告管制对象为运作危险化学物品、低温仓储、易燃物质或工厂附属违章仓库,预估近600家需纳管。

但如同环境部对毒化物的管理逻辑一样,中央统一要求与单一县市管理,效果还是不同。不论是危险物品或是毒性化学物质,常存在的跨县市存放与流向勾稽需求,如果只有一个县市执行,将相当可惜,中央法令源头没改,拼图还是少了最后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