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 环球网 ( ) • 2024-06-13 17:00

一起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为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近日,最高检以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检例第205号“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引起社会关注。该案前前后后历经多年诉讼,最终通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最高检接续抗诉,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最高检部署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9万余件。“行政检察担负着既监督法院公正审判、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近年来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份来之不易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2014年,时年25岁的李某是湖北某市的一名设计师。一天下班时间前后,他开车送材料到客户家中。然而,他完成任务驾车回家途中,意外发生了——因为被对向车道的车灯晃了眼,车撞上道路中心花坛,车辆侧翻。其后,李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

李某是家里的顶梁柱,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小家“天都塌了”。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等负担,2014年10月,李某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然而,这个过程却充满曲折。

原来,人社部门以李某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由,暂予中止工伤认定,但处理案涉事故的交管部门称,李某所发生事故为单方事故,无法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2015年,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根据判决再次申请认定工伤,但人社部门仍然向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李某不服,经行政复议后,他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次,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法院认定人社部门作出的决定并无不当,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对此,李某于2018年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湖北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却认为,李某应当由其举证案涉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鉴于李某未对此进行举证,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判决维持原审判决。

“在交管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湖北省检察院相关办案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认为再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决定启动跟进监督程序,向最高检提请抗诉。

最高检在全面审查、调查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22年4月,最高法采纳最高检的抗诉意见,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撤销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相关人社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改判不代表问题就彻底解决了,我们还要跟踪监督判决的落实。”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检察官张立新说,检察机关一边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一边与人社部门进行沟通。最终,2022年7月,李某终于拿到了来之不易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近年来,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申请监督的案件逐年大幅增长,近5年年均增加21.7%,2023年已达24975件,较2018年上升1.7倍,17个省级检察院受理行政申诉案件数量超过民事申诉案件。

“行政诉讼监督是行政检察监督的基石。”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法院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依法审查审判活动和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最好的司法为民。”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要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行政检察的重心,聚焦行政相对人“有案诉不成、有理诉不赢”等行政诉讼监督“死角”,以精准监督实现有力监督,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案结事未了,群众的“心结”就没真正打开。

针对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长期申诉等难题,行政检察监督近年来瞄准这根硬骨头“一案三查”,既监督行政审判是否公正,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更关注行政争议是否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镇政府已按协议将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太感谢了!”当肖某兴奋地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潘基俊告知案件最新进展时,潘基俊感到十分欣慰。

事情还得从12年前说起。

2012年,因当地建设公园需要,肖某的房屋和门市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重庆市大足区某镇政府与肖某签署了拆迁协议,并出具了承诺书。但某镇政府后来却因种种原因,并未按照承诺进行安置。

2020年4月,肖某起诉某镇政府,一审法院判决责令某镇政府就案涉拆迁安置承诺中未履行部分采取补救措施。肖某不服判决结果,经二审、再审被驳回后,向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申请监督。

多年的行政争议,如何找到化解的突破口?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认为,双方“僵持不下”的争议焦点在于对法院判决中的“补救措施”始终谈不拢。“其实双方都有和解意愿,但却缺少平等沟通交流的平台。”潘基俊说。

对此,检察机关决定就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对双方进行“面对面”劝和。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意见,通过法理和情理劝解其放下心理包袱,努力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最终,肖某与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并在法官、检察官的见证下,共同在司法确认申请书上签字盖章。这桩延续多年的行政争议也终于画上句号。

2019年10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后转为常态化工作,5年来共推动案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5万件,其中争议10年以上的2914件。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最高检行政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张步洪表示,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法律监督在破解程序空转等难题方面的作用,有力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大数据赋能,让监督多了一双“火眼金睛”

水泥工老李自从得知其工伤保险有了着落,在工地上干活时心里踏实多了。

此前,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居住用房建筑项目,从2022年10月开工至2023年12月,建筑施工企业始终未依法参加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包括老李在内,工地上1400余名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处于脱保状态。对此,相关行业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履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保。

检察官进一步走访住建、人社、税务等单位,调查发现辖区内建设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并非个例。经初步分析存在同类违法案件,余姚市检察院尝试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类案筛查。

“大数据赋能,让监督多了一双‘火眼金睛’。”余姚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以个案为基础,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辅助下,对从相关职能机关调取的4600余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全市507个建设项目中有83个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占比达16.4%,其中31个建设项目仍处于在建状态,6个建设项目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后未缴纳保险费用。

今年1月,余姚市检察院依法制发行政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磋商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在建项目,约谈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保。截至目前,共征缴漏缴工伤保险费63万余元,落实7000余名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近年来,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围绕解决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和经营主体发展痛点难点,研发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目前,最高检指导推动行政检察履职与数字化建设融合互促,各地共建用800余个行政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对可复制、易推广的模型在全国范围予以推广。“全面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至关重要。”张步洪说,要通过大数据发现监督线索、治理漏洞,推动行政检察监督由个案向类案、由被动向主动、由办案向治理转型升级。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坚持立足检察自有数据,合理使用行政审判、行政执行和行政执法数据,研发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大数据模型,重点关注类案、系列案件、同案不同判案件,由点及面解决一类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