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6-13 21:04
针对七期豪宅「新朗日汇」交屋争议,业者正进行调查以保障持份者权益。记者宋健生/摄影针对七期豪宅「新朗日汇」交屋争议,业者正进行调查以保障持份者权益。记者宋健生/摄影

针对近日媒体报导台中七期豪宅「新朗日汇」传出30户无法交屋,买家告上法院等情事,香港商新朗兴业台湾分公司13日发布澄清声明,强调分公司接管人已针对接管前的经营状况积极进行调查,以保障分公司及所有持份者的权益。

新朗兴业台湾分公司指出,该分公司为香港商新朗兴业(New Charm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香港新朗)依法核准设立的台湾分公司,而香港新朗是依香港公司法设立,并由英属维京群岛商鹏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Eagle Wings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下称鹏荣公司)百分之百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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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荣公司的股份全数原为香港籍自然人所持有,其后以信托形式移转给另一香港籍自然人,以受托人身分持有。

而鹏荣公司作为借款人,曾向国际专业投资者(作为债权人)进行境外融资,并以鹏荣公司资产(包括其持有之香港新朗股份)作为担保品之一,设定抵押给一家专业金融服务机构作为担保品管理人进行管理,该境外融资符合台湾相关法律规定。

由于上述境外融资发生违约情事,担保品管理人于2024年2月1日行使其权力,并指派一家独立的全球性专业服务机构,作为接管人接管鹏荣公司的资产,包括其持有的香港新朗股份。

接管人并于同日解任鹏荣公司原董事之职务,同时选任蔡伟康(Choi Wai Hong Clifford)担任鹏荣公司现任董事乙职。

同日,香港新朗原董事辞任,接管人选任蔡伟康担任香港新朗现任董事,其后并指派蔡伟康出任分公司在台负责人,并于2024年4月26日业经经济部核准在案。因此,蔡伟康乃由接管人指派的新朗香港董事及分公司负责人。

分公司现由接管人及蔡伟康负责管理及运营日常事务,而接管人及蔡伟康皆非大陆地区人民,同时分公司的股权架构,也没有根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中所定义的「大陆地区投资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分公司的情况。

对于分公司在接管人接管前的经营状况,接管人及蔡伟康已积极进行调查,以保障分公司及所有持份者(包括但不限于「新朗日汇」买家)之权益。而对于相关不实指控,分公司也将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