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15 14:59

(中央社记者张已亷高雄15日电)高雄一名国小教师民国111年在金狮湖站搭公车时,因车辆紧急煞车而跌倒致肋骨骨折等伤,向司机及客运业者求偿。雄院经审判业者和司机应连带赔偿新台币40万多元,可上诉。

高雄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国小教师111年10月上午在高市金狮湖站搭乘公车,从公车后门上车尚未刷卡付款时,因为车辆紧急煞车而跌倒,并撞击司机座位后方台面边角,导致肺部挫伤、左侧第4肋至第7肋骨骨折并气胸、左胸壁皮下气肿、左肩胛骨骨折等伤害。

判决书提到,受伤教师原任高雄市某国小闽南语教学支援教师,工作约1个多月就因伤向校方提前离职,导致无法受领剩余约9个月受聘薪资,且因伤重需请看护照料等,向司机与业者求偿65万多元。

法官认为,客运业者提供上下车处理流程表、新进驾驶职前训练手册等教育资料,仅能证明有提供相关资讯供受雇人阅览,不能解免监督责任,且司机犯过失情节不轻,应连带负赔偿责任;判司机与业者应连带赔偿教师医疗费用、工作损失等共计40万多元,可上诉。(编辑:黄世雅)11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