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15 21:17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15日电)57岁李姓女子持奇异笔在国定古迹祀典武庙后门墙壁处,涂鸦画上男性生殖器并书写意义不详文字,犯毁损古迹附属设施罪,遭台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台南市警方今年1月接获祀典武庙人员报案,指称后门墙壁遭不明人士涂鸦,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后锁定李女涉嫌,李女到案后坦承犯行,警方依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移送,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

台南地院判决指出,李女基于毁损古迹附属设施犯意,持黑色奇异笔在后门墙壁处,画上男性生殖器并书写内容意义不详文字,使颜料与墙面材质发生紧密结合黏著,不易清洗,贬抑墙面本身历史、文化或艺术价值,以此方式毁损古迹附属设施。

判决指出,李女说法与庙方人员证述大致相符,并有监视器截图、现场照片等,犯行事证明确,考量涂鸦应可透过擦洗及重新涂漆方式修复,尚未致使墙壁不堪用程度,但颜料与墙面材质发生紧密结合黏著,可能在修复过程减损原本材质。

李女行为犯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03条第1项第2款毁损古迹附属设施罪,考量李女坦承犯行、判决前未与祀典武庙成立调解等犯后态度,处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编辑:郭谕儒)11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