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17 17:26
年约60岁中国籍阮姓男子(左)9日驾船直冲淡水上岸,并表达要向「中华民国投诚」态度,海巡人员当场逮捕并移送检方侦办。(翻摄照片)中央社记者王鸿国传真 113年6月10日年约60岁中国籍阮姓男子(左)9日驾船直冲淡水上岸,并表达要向「中华民国投诚」态度,海巡人员当场逮捕并移送检方侦办。(翻摄照片)中央社记者王鸿国传真 113年6月10日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7日电)中国籍阮姓男子9日驾船偷渡来台案件,士林地检署检察官今天提讯阮男当庭逮捕,向法院声押禁见。士林地院考量他没带通讯器材有意隐藏踪迹,有逃亡及勾串之虞而准押。可抗告。

士林地院指出,阮男经讯问后,认为他违反两岸关系条例第10条、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第1项后段的大陆地区人民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罪,罪嫌重大。

士院指出,阮男为中国籍人士,在台无固定住居所,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且他的犯罪手法缜密,本案攸关国家安全,仍有待检察官持续侦查,厘清他非法入境相关过程及其他细节,而且他又未携带相关通讯器材,明显有意隐藏踪迹,有事实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足认阮男有羁押原因。

士院表示,经权衡本案相关案情,并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有效行使的公益考量,与羁押对阮男基本权限制程度,认定无法借由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代替,裁准羁押禁见。

士林地检署则表示,本件为社会瞩目案件,因对于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经审酌国家防卫及国人安全的公共利益维护,认为有必要适度公开说明。

士检指出,全案经国安专组检察官连日积极侦办,并于今天讯问收容中的阮男后,认为他犯罪嫌疑,有鉴于是偷渡来台居无定所,待收容期满恐有逃亡之虞,也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他人之虞,检察官今天当庭谕知依法逮捕并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士检强调,为确保国家安全,本件相关疑义,士检均将尽速详尽调查,澈底厘清案情,依法追诉所涉刑责,且依据「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规定,必要时适度公开说明。

全案缘于,阮姓男子疑因网路言论问题,9日驾船直冲淡水河并声称要投诚,遭海巡署逮捕送办,为今年第2起陆客偷渡案;海巡署人员初询后,将男子移送士林地检署复讯;士林地检署复讯后,考量阮男涉案罪嫌,将他交由移民署依法收容。(编辑:方沛清)11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