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17 21:04

(中央社记者张瑷台北17日电)财政部、公股银今天「一日双会」谈青安房贷精进机制。针对防堵人头户、转租等不当行为,尚在持续讨论实务作业细则,拟19日再次开会,希望尽速拍板;此外,财政部指出,在青安精进作业细则定案之前,公股银可针对高风险个案,先行查核有无违反合约中的自用住宅相关规定。

青安优惠房贷遭不当使用,外界高度关注。财政部与公股行库今天召开两场会议,上午为青安房贷作业细则行政会议,由行库业务主管及国库署官员参与;下午则是由财政部长庄翠云主持公股金融事业例行业务会报,国库署长陈柏诚以及多位公股金控、银行董事长、总经理与会,会中同样触及青安贷款贷前、贷后管理机制。

据了解,各行库要如何优化青安房贷作业,比如运用政府相关资料勾稽,或房贷户切结声明,以避免转租、人头户等不当作法,经过上午会议,仍未拍板定案。不过,财政部与各行库近期将密集讨论,预计19日将再次开会,以尽速敲定精进措施。

此外,下午业务会报与会人士转述,财政部在会中指示,公股银行针对青安房贷、购地贷款、绿能贷款,均要强化管理。其中,青安房贷部分,由于行库的精进青安作业细则尚未定案、对外公布,目前先以授信经验,以及既有合约中的自用住宅相关规定,加强查核高风险个案。

同时,青安房贷新案的贷前审核,公股银须遵循授信5P原则,持续密切注意客户收入以及还款能力,是否与购买的房屋价格匹配。

所谓5P原则,是指会考量借款户(people)、资金用途(purpose)、还款来源(payment)、债权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

至于购地贷款,财政部提醒行库遵循央行的「强化银行购地贷款风险控管措施」,即借款人动工兴建,期限以最长18个月为原则,以及届期尚未动工兴建者,应逐步按合理比例收回贷款,并采阶梯式逐年加码计息等措施,阻绝囤地、养地情形。

针对再生能源授信案,财政部则指示贷后应加强注意授信户是否违反环评承诺,以及因违反承诺而遭裁处等情形。

与会人士转述,业务会报除触及阻诈联防通报机制,庄翠云也在会中表态,希望公股行库留意国际政经局势、地缘政治风险,注意资产的配置、强化风险管理,以及0403花莲地震灾后复原相关拨贷案务必加速协处,并鼓励行库妥善运用人工智慧(AI)等新兴科技提升服务和效率。(编辑:张均懋)11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