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 正在 ( ) • 2024-06-17 21:08
永安林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 永安林业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杨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合同履行情况、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董事会决议日期、接待投资者调研情况等信息披露不准确。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