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18 20:04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18日电)金管会主委彭金隆17日接受专访,揭露8项回应业界建言的松绑措施,其中包括拟放宽未具证投信基金性质的境外基金于国内委任限制,可望增加境外资产管理机构选择在台销售通路弹性,预计今年底前完成法规修正后上路。

彭金隆17日接受中央社等媒体联合专访,公布首波共8项回应业界建言的松绑措施,其中包括采纳投信投顾公会建言,拟放宽未具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性质的境外基金在国内委任金融机构家数限制。

依金管会现行函令规定,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投信顾业者可担任境外基金总代理人,截至今年4月底止,共有39家投信顾业者符合境外基金总代理人资格。

若国外基金公司发行以投资其他商品为主的基金,例如涵盖黄金、期货等各种组合,投资有价证券比例低于6成,即属于非具证投信基金性质的境外基金,可委托具境外基金总代理人资格的投信顾业者销售,但销售对象仅限专业投资机构及高资产客户。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说明,现行法规规定,1家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无论有几档未具证投信基金性质的境外基金,仅能委托1家国内总代理人销售商品,金管会研拟放宽法规,未来同一家境外资产管理公司若有3档未具证投信基金性质的境外基金,可自由委任3家国内总代理人,不再限制仅能委任1家。

金管会评估,此次法规放宽可望带来3大效益,首先是增加境外资产管理机构选择在台销售通路弹性,进而提高引进多元商品意愿,其次是有利金融业评估投资人及商品适配度,提高对投资人保护,第三则是扩大高资产业务范围。

截至今年4月底止,39家符合境外基金总代理人资格的投信顾业者中,有9家合计代理17档未具证投信基金性质的境外基金,国内投资人持有规模达新台币170亿元。

待金管会正式完成法规修正程序后,未来17档未具证投信基金性质的境外基金,即可委托给最多17家投信顾业者销售。高晶萍表示,预计今年底前可完成法规修正程序,正式上路。

除了此项利多外,彭金隆17日公布的其余7项松绑措施,包括拟开放并简化纯网银线下作业办理业务范围与程序、开放微型台指期货商品、保险业已投资公建得持续适用风险系数1.28%、简化银行发行结构债申请书件及流程、开放券商得以简易分支机构设立、修正外汇价格准备金制度及持续推办信托评鉴奖励。(编辑:张均懋)11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