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19 20:12
图为新北市淡水区房屋。(中央社档案照片)图为新北市淡水区房屋。(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张瑷台北19日电)财政部今天与公股银开会盘点青安房贷精进措施。其中,新贷户将要签自住切结书,若违反规定,就终止利息补贴,返还自违规事实发生日已拨补的补贴利息,并重新核定贷款条件;旧户贷后管理方面,则依个案情形,依规酌情处理。

央行启动升息循环后,房贷利率冲破2%大关,为减轻民众购屋负担,财政部辖下8大行库的青安贷款,自去年8月1日起放宽各项条件。

利率方面,目前公股行库与内政部住宅基金合计补贴2码(0.5个百分点)至2026年7月31日止,另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新台币100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至40年,宽限期延长至5年等。

新青安房贷政策推出后,催出首购买盘,却衍生转租、人头户等问题,引发外界高度关注。为防杜新青安遭不当滥用,财政部要求各行库强化贷前、贷后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公股银办理新青安房贷问答集中,已明定的「建物经承办银行查证确系作为自用住宅使用,即可受理」条款。

事实上,现行多家公股银在房贷契约中,有以特别条款或声明切结等方式,明定不得转租,近期财政部也与公股银紧锣密鼓开会,并指示行库,可针对高风险个案,先行查核有无违反契约中的自用住宅相关规定。

财政部与公股银在今天会议中,除讨论公股银与相关部会共同合作,透过政府资料勾稽查核贷后出租情事,在精进公股银办理青安贷款的贷前征审、贷后管理及稽查等3大面向,也获致共识。

首先,贷前征审方面,财政部指出,在拨贷前,公股银须核实查核,审视是否属投资客及人头户申贷可能行为模式与态样,彻底落实银行公会「防范投资客炒房及人头户申贷机制」相关规定。

第二,强化贷后管理及稽查方面,财政部表示,精进措施包括检视建物誊本是否有「所有权不得移转」的预告登记,或设定次顺位抵押权予第三人等誊本查核、不动产购价回查暨贷后缴款查证机制等。

第三,财政部指出,新贷户将征提自住切结书,明订若违反规定,将终止利息补贴,返还自违规事实发生日已拨补的补贴利息,并重新核定贷款条件;至于旧户贷后管理,则依个案情形,依规酌情处理。

财政部表示,上述管理机制不会影响购屋自住未转租的借款人权益。

财政部强调,青安贷款旨在协助无自有住宅家庭购屋,将持续督导公股银落实征授信审核、贷后管理及加强稽查,以确实符合青安贷款政策目的。(编辑:林兴盟)11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