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0 13:12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0日电)台北市议员游淑慧去年6月间召开记者会指出,前行政院无给职政务顾问、前新竹市议员郑宏辉曾性骚扰女性。郑宏辉提起民事诉讼求偿100万元。北院日前判决郑宏辉败诉,可上诉。

郑宏辉指出,游淑慧于民国112年6月14日举行记者会,指他于110年2月23日在台北市信义区餐叙后,主动表示要送被害女子回家,在车内亲吻被害女子被推开后,解开裤子拉链,掏出性器官,示意被害女子帮他口交遭拒,仍示意司机开车找汽车旅馆,诬指他曾对被害女子性骚扰。

郑宏辉主张,他并没有性骚扰行为,游淑慧发表内容不实的言论,侵害他的名誉权,情节重大,请求游淑慧应给付精神慰抚金新台币100万元。

游淑慧则表示,郑宏辉曾任多届新竹市议员与国家发展委员会「亚洲矽谷计划」执行中心顾问兼新竹办公室主任,且她发表言论时,郑宏辉为行政院政务顾问及神脑公司负责人,郑宏辉显然是政治人物或自愿性公众人物,她的言论内容涉及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与公益有关。

游淑慧指出,她多次与陈情女子及其友人会谈,要求对方亲自书写陈情书面,并核对女子所述内容与郑宏辉于事发当日的行程相符,因此认为女子所述可信,所以她于发表言论前已经合理查证,有相当理由确信内容真实,自无侵害原告名誉权的不法行为。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郑宏辉是参与政治性公共事务的公众人物,性骚扰行为已对他人之性自主权造成侵害,并非仅涉私德而与公益无关的言论,游淑慧对自己的言论经合理查证,没有故意或过失侵害郑宏辉名誉权的不法行为,郑宏辉请求赔偿精神慰抚金,尚属无据,判决驳回。可上诉。(编辑:李锡璋)11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