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1 15:01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1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草案,明定新住民定义、相关保障扩及新住民子女、设置专责机构统筹事务,也要求政府奖励或补助新住民学术研究还有提供语言学习等资源,估计破百万人受惠。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内政部提出的新住民权益保障法草案,草案共19条,明确定义新住民包含经许可在台湾地区居留、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民、大陆地区人民、香港或澳门居民,其配偶为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者,且保障对象及于新住民子女;另外,新住民定义也扩及各国来台居留的专业人士、技术移民及投资移民。

草案明定设置专责单位,统筹规划新住民相关事务,并将现行行政院新住民事务协调会报法制化,同时给予新住民发展基金法源依据,借以办理新住民及其子女照顾服务事项。

草案规范,政府应提供在台新住民家庭相关婚姻及育儿等咨询服务协助其适应生活,以及须奖励措施,规划结合相关资源及学校,积极提供新住民学习台湾语言及文字的资源,且应奖励或补助新住民学术研究,并鼓励相关机关(构)、团体办理新住民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咨询、就业媒合及辅导取得技术士证,促进其就业。

草案还订明,政府应鼓励各媒体事业,制播新住民语言文化的广播、电视节目或影音,保障新住民媒体近用权,且应于国家考试设立新住民事务相关类科;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内政部长刘世芳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目前台湾新住民包含第一代子女人数约百万人,多分布在六都,立法若通过后便能受益。

刘世芳说,内政部是新住民权益保障法的主管机关,期待能尽速完成立法,而专责机构将透过设置司、署或是中心都在考量范围内,将在法律通过后即刻进行,也盼行政院同意拨补人员,让未来新住民事务能专责、专人处理。

刘世芳表示,其实政府自民国92年起就提供新住民照顾服务措施,目前也有新住民发展基金,每年挹注约新台币3亿元。

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主持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转述,行政院长卓荣泰院会中指出,草案将透过制度化的保障,营造更友善的生活环境,并扩大新住民的定义,向世界宣示,欢迎各国专业人士,带来技术、资金,在台湾长居久住,进而归化成为公民。(编辑:苏志宗)1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