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5 12:46

(中央社记者郑维真彰化25日电)彰化县政府勒令台化彰化厂停炉关厂,业者提国赔,一审判县府赔台化新台币4.7亿余元,二审今天逆转判决县府免赔。县长王惠美表示,环保与经济并重,将持续与台化沟通。

台湾化学纤维公司彰化厂锅炉,于民国105年6月起向彰化县政府环保局申请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及空气污染物质使用许可证展延先后遭驳回,台化公司不服裁定提诉愿,环保署认定县府裁定违法、撤销行政处分,台化公司提告县府要求国赔。

彰化地方法院111年认定彰化县政府处分为违法行政,判处须赔偿业者4亿7000余万元,彰化县政府不服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宣判彰化县政府免赔。

彰化县长王惠美今天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谢谢县府团队的用心和努力,彰化县政府绝对会在环保和经济方面双重并重,让乡亲有好生活及宜居环境,后续也会继续跟台化沟通,让东区都市计划早日启动。

彰化县政府表示,对于县内各大产业都视为伙伴关系,台化公司是国内知名企业,县府会与企业携手合作,希望企业有发展、环保有保障,经济成果能为大家所共享。对于判决结果,县府除感谢法院支持外,也会寻求与台化公司更良好沟通。(编辑:李淑华)11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