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Now 新聞 ( ) • 2024-06-25 15:04

【Now新闻台】民主派颠覆政权案共45人被定罪,控辩双方争议「首要分子」的定义,而戴耀廷的代表律师建议法庭以判监3年作为量刑起点。

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和吴政亨,由囚车押送到西九龙裁判法院。戴耀廷步入法庭时向旁厅席微笑点头,在惩教人员的陪同下坐在被告栏正中央,与其余4名组织者分隔开。

法官李运腾指,辩方主张「首要分子」,只包括会参与选举及投票反对政府的被告,问控方对此有何看法。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指,若串谋的组织者不被列为「首要分子」是有违常理,不可接受。

法官陈庆伟问,控方认为众被告中谁属于「首要分子」 ,举例若戴耀廷一方指他属于「其他参与的」类别,控方会否接受。万德豪未有正面回答,但重申串谋的领袖必然是「首要分子」。

陈庆伟指,若他将戴耀廷判为「其他参与的」类别,控方必然会立刻上诉。万德豪又认为法庭可以考虑他们有否组织和指挥该串谋计划,或有否令该计划更精密。他又指,三名从犯证人即区诺轩、赵家贤和钟锦麟,符合国安法第33条「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法庭有权为他们减刑。

其后戴耀廷的代表律师、资深大律师黄继明进行求情时,建议法庭以判监3年作为量刑起点。

犯颠覆国家政权罪「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监禁;「积极参与者」处三至十年监禁;「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