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5 17:22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5日电)前健行科大教授陈明正被控承揽新竹县府桥梁检测,理应亲派员至桥梁现勘拍照,却上传不实照片办理验收,一审法院依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刑6月,二审今天驳回上诉而确定。

判决书指出,陈明正设立万乔丰工程技术顾问公司时为财团法人健行科技大学的教授,公司办公地点设于校内,另外1名被告为黄姓男子是健行科大学生,应聘为学校的研究助理,实质在公司担任桥梁检测员。

判决书表示,万乔丰公司于2018年承揽「新竹县政府桥梁基本资料建置及安全检测评估案」,陈明正为此案主持人竟指示黄男在第二代桥梁管理系统上,虚伪登录公司有派员到新丰乡新竹县新丰乡太和桥、后湖桥、瑞光桥现场检测桥梁的照片。

判决书指出,但照片是将其他公司于2016年拍摄照,透过分别裁切后再制成照片档案共56张,借以充当万乔丰派员到现场拍摄,甚至持此报告向新竹县政府办理验收。

一审新竹地方法院审酌,陈明正身为教授,桥梁检测牵涉到公共安全,竟不思以正当方式完成,恶性不轻,还否认犯行借口推托,依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刑6个月;黄男判刑4个月,获缓刑2年,均得易科罚金。

陈明正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今天驳回上诉,仍判陈明正6月徒刑,不得上诉而确定。

二审合议庭指出,陈明正为万乔丰公司负责人且身兼健行科大教授,本案是依其专业承揽,桥梁检测涉及公共安全,于执行检测案遇文件、照片缺漏时,竟便宜行事指示黄男上传不实照片,犯后否认犯行,推称是黄男或他人专断独行,难认态度良好,原审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认事用法均无不当,量刑妥适。陈明正提上诉并否认犯罪,并无理由,予以驳回。(编辑:张铭坤)11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