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6 15:04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26日电)53岁傅姓男子被控不到1个月期间连犯10起宫庙香油钱窃案,日前被诉仍遭嘉义地院延押,傅男声请交保停押,嘉院依还有其他窃案侦办中,且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事实,裁定驳回声请。

根据嘉义地检署起诉书,住水上乡傅男,自今年3月9日起至4月15日,连续犯下13起窃盗案,其中10起是针对嘉义县中埔乡及竹崎乡宫庙,持自备老虎钳等工具或徒手窃取宫庙内香油箱,每件窃得现金自新台币200多元至9000元不等。

检警表示,傅男涉及10起宫庙香油钱窃案,犯案时间不到1个月,并锁定中埔、竹崎较偏僻宫庙,警方根据监视器拍摄画面,以及傅男逃逸时所骑乘机车,于4月下旬逮捕傅男,并依法移送,嘉检于5月下旬依窃盗罪嫌起诉。

傅男案件移审嘉义地方法院,原羁押在嘉义看守所的傅男,嘉义地院裁定延押;傅男则盼可弥补被害人损失,向嘉义地方法院声请准以具保。

嘉义地方法院指出,傅男涉及窃盗、加重窃盗犯行多达13次,且集中于今年3月至4月间犯案,手段相似,而傅男在押期间,尚有其余涉及的窃盗案件侦查中,可见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事实;至于傅男表示希望交保以赔偿被害人损失,并非具保停止羁押应予审酌的事由,因此,羁押原因仍未消失,裁定有继续羁押必要。(编辑:陈仁华)11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