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6-27 10:52
图为大巨蛋外观。(中央社档案照片)图为大巨蛋外观。(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7日电)国土署今天表示,大巨蛋建筑用途是体育馆,而演唱会是属于活动性质,台北小巨蛋、高雄巨蛋都是体育场馆、也都曾开演唱会。大巨蛋是否能开演唱会,请北市府应负起责任,依权责自行决定。

歌手周杰伦称已将8月空下来,有意在大巨蛋开唱,台北市体育局长王泓翔指出,将依议会决议发文给内政部,确认大巨蛋举办非体育赛事,是否不适用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27条,若内政部函示与民国106年相同,就会请远雄依使照注记委托专业机构审查验证防火逃生避难安全。

内政部国土管理署透过新闻稿表示,针对台北市政府与议会争议,大巨蛋是否可以举办大型演唱会等活动,今天要再次重申,内政部立场从未改变,台北市政府应依据内政部105年及106年的函释,由台北市政府依权责自行决定。

国土署提到,大巨蛋的建筑物用途是「体育馆」,不属于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5章第2节节名列举的电影院、戏院、演艺场、集会堂,不适用第2节规定,内政部105年、106年已清楚函释,也就是说,体育馆不需检讨争议中的第127条规定。

国土署指出,至于演唱会是属于「活动性质」,不需属专有的建筑物用途,国内各大体育场馆如台北小巨蛋、台大体育馆、高雄巨蛋等都是体育场馆,也都曾举办演唱会。

国土署强调,这些大型活动都需由主办单位拟定活动安全工作计划,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由地方政府审查核准。因此,请台北市政府应负起责任,内政部对于大巨蛋举办活动的立场,就是依据105年及106年函释,从未改变。(编辑:张若瑶)11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