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 首页头条 ( ) • 2024-06-28 13:30

近日,一份网传公众号文章截图引发关注。截图显示,6月25日,河南南召县司法局官方公众号发布的一篇题为《南召县委主要领导对县司法局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文章中称,该县云阳镇孟女士投诉律师刘某为其代理案件效率不高,要求刘某退还代理费。县司法局介入沟通后,刘某退还了代理费。文章还提到“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在司法行政系统蔓延。”该文章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律师辛辛苦苦帮人打了官司,却反倒要退还律师费,司法局为了自己的正面宣传,损害了律师的合法权益。6月28日,南召县司法局回应纵览新闻称,他们确实发布了该文章,但退还费用并非该局行政手段干预,他们文字水平有限造成了工作瑕疵,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

网传文章截图内容显示,2024年6月11日,南召县云阳镇孟女士向南阳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投诉, 反映南召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为其代理案件效率不高,没有使其享受到法律服务,要求代理律师刘某退还案件代理费。南召县司法局在接到南阳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承办单后,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立甫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指派分管律师工作的彭尚东主任牵头,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必须调查清楚该纠纷事项,依法从快办理,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在司法行政系统蔓延。

经司法局工作人员与律师刘某联系后得知,孟女士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委托律师刘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该纠纷,孟女士按照合同支付代理费2800元。 刘某接受委托后,积极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南召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支持孟女士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刘某认为,按照双方约定,其代理义务已履行完毕,不存在孟女士反映的情况。

经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孟女士了解有关情况,俩人所述情况基本一致,工作人员认为该投诉属双方缺乏沟通所致。在找到矛盾焦点后,便通过电话给孟女士耐心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诉讼流程,消除了孟女士思想上的误会。考虑到孟女士靠外出务工维持生活,家庭负担重,司法局工作人员积极与刘某进行沟通,刘某也认识到作为律师不能仅仅追求经济利益,同时更要肩负社会责任,表示愿意免费为孟女士代理,退还孟女士的代理费。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刘某退还了孟女士代理费,该投诉得到圆满解决。并且该事情的处理还得到了县委书记的表扬。

该文章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律师辛辛苦苦帮人打了官司,而且已经胜诉,却反倒要退还律师费,还被当成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大肆宣扬,司法局为了自己的正面宣传,严重损害了律师的合法权益。

6月28日,南召县司法局一名相关工作人员向纵览新闻记者介绍,此事正在处理中,但和网友们的理解有出入。代理费并不是2800元,而是2000元,另外800元是法院收的诉讼费。该律师事务所得知有投诉件后,律所主任、刘律师和投诉人进行了沟通,自行主动退还了代理费用,并不是司法局用行政手段干预。

“我们既维护当事人,也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我们水平有限,文字表述有误才引起网友误会。此事对刘律师已经带来了工作、生活的不便,我们正在解决此事,尽快协商出解决方案,给刘律师和网友一个答复。”该工作人员说。

原标题《律师收代理费成“不正之风”?河南南召县司法局:文字功力有限引起网友误会,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