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7-01 14:20
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

持有高雄左营区「花赏大厦」1、2楼及地下室专有部分的京城建设,计划将持分部分租给健身房,住户不满开会修改规约抵制,建商不满对管委会提告,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管委会限制专有部分使用,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判管委会决议无效,全案上诉后,二审见解相同,再判管委会决议无效。

「花赏大厦」为京城建设所兴建,京城并持有该大楼1、2楼产权,原本作为超市,2019年1月申请变更为商业用途,该年8月京城与world gym签约,将地上1、2楼及地下室1楼专用部分租给world g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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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管委会不满,2019年底为此召开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并通过修改「花赏大厦管理规约」,健身房比照舞厅、酒店、电玩、赌场、神坛、汽机车修理店等行业均为禁止营业项目,违者可报警并强制断水断电。

管委会新修正的规约,形同否决健身房进驻,气得建商对大楼管委会提告,主张区分所有权人有权自由使用其专有部分,该大厦1、2楼及地下1楼空间为他们独有的商业空间,住户会议无权限制或剥夺其使用权,要求法院撤销管委会决议。

桥头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的决议,需要经区权人同意,相关限制也要符合平等、比例原则。京城建设将1、2楼变更为商业空间,符合都市计划法及建筑法等相关规定,大厦结构、用水均符合法规。

另外,健身房是否扰民,还有噪音管制标准可约束,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区权人对其专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该决议僭越公管条例规定,属违反法令,会议所作决议应为无效,判决管委会败诉。

管委会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委会未能举证因经营健身房、运动休闲业将致生噪音、震动、承载等问题,却在决议内增加法律所无的限制,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等规定,见解同一审法官,再判管委会决议无效。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