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7-01 16:00

(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台北1日电)环境部今天发布国内碳权交易及移转管理办法,将于8月15日施行。环境部评估,8月底、9月初碳交所将完成平台建置,最快9月底、10月初就有国内碳权的第一笔交易。

环境部今天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条文共38条,明定国内减量额度(碳权)在持有、交易或拍卖、成交及使用注销等各个阶段相关规范,将于今年8月15日施行。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告诉中央社记者,订于8月15日施行的原因,包含系统建置、行政委托等前置作业时间等;未来拍卖、交易等事项会在碳交所进行,前置作业预估8月底、9月初可以完成;评估最快应该在9月底、10月初就有第一笔国内碳权交易。

黄伟鸣表示,目前观察手上握有减碳额度的事业单位,其实也对拍卖、交易有一定兴趣,但考量因素除了价格外,另外还有购买碳权所带来的附加价值,如增加生物多样性等;相信事业单位都会再多考量。

根据办法,未来需在碳交所建置的平台上交易,禁止一般民间单位提供平台从事减量额度仲介、代销或买卖业务,以集中管理减量额度买卖市场,强化集中管理市场、也避免诈骗。

减量额度以1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交易及拍卖相关资讯将公开于交易平台供各界检视与查询,有效避免漂绿疑虑;目前要求事业为买方,并不开放予个人买卖;减量额度经过交易或拍卖后,由环境部确认移转,且移转仅限1次。

环境部指出,目前可交易、拍卖等减量额度包含自愿减量及抵换专案2种,早期的「先期专案」属温室气体管理法施行前的减量措施,因此只能以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不会于碳交所进行交易或拍卖。(编辑:张雅净)1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