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7-01 16:01
环境部今天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8月15日将正式实施,好让国内减量额度的交易、拍卖及使用注销等过程能公开透明。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环境部今天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8月15日将正式实施,好让国内减量额度的交易、拍卖及使用注销等过程能公开透明。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为建立我国公开透明的自愿减量交易市场机制,环境部今天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8月15日正式实施,预计国内第1笔碳权买卖最快可在9月底于碳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表示,「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便于公众检视事业的具体减量情形,并避免交易过程中出现炒作、涉及其他商业利益的操作或产生交易争议等问题,且在碳权交易所设置的交易平台可供事业进行减量额度(碳权)的交易或拍卖,禁止一般民间单位提供平台从事减量额度的仲介、代销或买卖业务,以集中管理减量额度买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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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减量额度以1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且每单位均有足供辨识其种类、专案类型及监测期间等资讯的编码,确保减量额度从取得、交易或拍卖后移转及使用注销过程的效力。另交易及拍卖相关资讯将公开于交易平台供各界检视与查询,有效避免漂绿疑虑。

黄伟鸣强调,可参与交易或拍卖的卖方为已执行抵换专案、先期专案或自愿减量专案并持有减量额度的事业单位;而依「气候法」第26条规定用途如碳费缴交、环评增量抵换或其他经环境部认可用途等的事业为买方,并不开放予个人;此外,减量额度经过交易或拍卖后,由环境部移转且移转仅限1次,以确保市场稳定,而交易的5%手续费一律由买方支付。

不过黄伟鸣也说明,先期专案属「温管法」施行前的减量措施,仅得以协议交易方式进行而不会于碳交所进行交易或拍卖,以维护我国实质减量成效。

黄伟鸣补充,近期热烈讨论的碳费征收为碳定价关键,而推动自愿减量交易机制则是重要的辅助措施,事业及各级政府取得的减量额度可提供其他事业扣抵碳费、抵换等,减量额度交易市场的建立有助于逐步落实我国碳定价制度,以达净零转型目标。